知識點十九、進項稅的抵扣范圍
1.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第一大類:憑票抵扣
①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②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考情分析]
考試時在審題時常看到的情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直接告訴取得的專用發票的稅額是多少,這時考生注意判斷是否準予抵扣,如果不符合抵扣條件,有票也不可以抵。如果考題中說有多少比例用于不準抵扣的情況,請在計算進項稅時直接用已知的稅額乘以可以抵扣的比例即可!
②告訴購買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貨物,請注意題目中的條件,如果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如果是稅務代開的發票可以抵扣。
③該部分在涉及進口環節取得的完稅憑證的抵扣問題往往和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的計算結合起來考核,考生在正確計算出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后,判斷進口的貨物是否準予抵扣進項稅,如果可以,不要忘記把計算的結果直接作為進項稅抵扣即可!
【新增加】自2010年10月1日起,項目運營方利用信托資金融資進行項目建設開發,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允許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
2.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①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②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其相關的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霉爛變質的損失。
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④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⑤1-4項的運費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費。
⑥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劃分問題。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單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