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一、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
(二)健全內控、規范運作
(三)投資風險客戶自擔
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做出承諾。
二、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的基本規范
(一)客戶準入及委托標準
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董事、監事、從業人員及其配偶成為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客戶。
(二)盡職調查及風險揭示
(三)客戶委托資產及來源
客戶委托資產的來源、用途應當合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客戶應當在合同中對此做出明確承諾。
(四)客戶資產托管
(五)客戶資產獨立核算與分賬管理
(六)客戶資產管理賬戶
專用證券賬戶應當以客戶名義開立,客戶也可申請將其普通證券賬戶轉換為專用證券賬戶。
同一客戶只能辦理一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專用證券賬戶和一個
深證證券交易所專用證券賬戶。
證券公司應當自專用證券賬戶開立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將專用證券賬戶報證券交易所備案。未報備前,不得使用該賬戶進行交易。
(七)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
(八)投資管理情況報告與查詢
(九)業務檔案管理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三、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基本事項:【13】
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終止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在扣除相關費用后將客戶資產交還客戶。
四、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中證券公司及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客戶可以授權證券公司或者資產托管機構查詢。
五、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內部控制
(一)專門、獨立的業務運作 (二)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獨立、客觀的投資研究 (四)科學、嚴密的投資決策
(五)完善的交易控制體系 (六)合理的規模控制
(七)完備的合規檢查 (八)科學的風險評估
(九)嚴格的核算和報告制度 (十)建立授權管理與問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