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三、稅目與稅率
一、稅目:共14個稅目
(一)煙:包括卷煙(包括進口卷煙、白包卷煙、手工卷煙和未經國務院批準納入計劃的企業及個人生產的卷煙)、雪茄煙和煙絲。
回購卷煙對外銷售時不論是否加價,凡是同時符合下述兩個條件的,不再征收消費稅;不符合下述條件的,則征收消費稅:
1.回購企業在委托聯營企業加工卷煙時(相當于貼牌生產),除提供給聯營企業所需加工卷煙牌號外,還須同時提供稅務機關已公示的消費稅計稅價格。聯營企業必須按已公示的調撥價格申報繳稅。(在聯營企業已經交了)
2.回購企業將聯營企業加工卷煙回購后再銷售的卷煙,其銷售收入應與自產卷煙的銷售收入分開核算,以備稅務機關檢查;不分開核算的,一并計入自產卷煙銷售收入征收消費稅。(分開核算)
(二)酒及酒精:酒類包括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種工業酒精、醫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注意]對飲食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消費稅率250元/噸,不需要交增值稅,交營業稅)。
(三)化妝品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各類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和成套化妝品。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不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出國人員免稅商店銷售的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
(五)鞭炮、焰火:體育上用的發令紙,鞭炮藥引線,不按本稅目征收。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7個子目。
(七)汽車輪胎:
包括各種汽車、掛車、專用車和其他機動車上的內、外輪胎。不包括農用拖拉機、收割機、手扶拖拉機的專用輪胎。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翻新輪胎停止征收消費稅。
(八)小汽車: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含)的各類乘用車及含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在10~23座的(含)的中輕型商用客車。車身長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的(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屬于中輕型商用客車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電動汽車、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不屬于消費稅征收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九)摩托車:發動機氣缸總工作容量不超過50ml的三輪摩托車不征收消費稅。
(十)高爾夫球及球具:包括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桿和高爾夫球包(袋)。高爾夫球的桿頭、桿身和握把都屬于本稅目的征稅范圍。
(十一)高檔手表: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十二)游艇:艇身長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內置發動機,可以在水上移動,一般為私人或團體購置,主要用于水上運動和休閑娛樂等非牟利活動的各類機動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種規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經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十四)實木地板:
二、稅率:消費稅稅率采用兩種形式: 1.比例稅率;2.定額稅率。3.特殊:對卷煙、白酒計稅方法采用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征收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
注意:1.卷煙稅率不同:56%和36%;標準條200支,標準箱250條,50000支,定額稅率為150元,折算成每標準條0.6元。
2.白酒的計算單位考試時注意題目中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