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五、稅法的構成要素
(二)納稅義務人。即納稅主體,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相關概念]①代扣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其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單位或個人。
②代收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借助與納稅人的經濟交往而向納稅人收取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單位。
(三)征稅對象。即納稅客體,是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標的物。 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
體現不同稅種征稅的基本界限,決定著某一稅種的基本征稅范圍,也決定不同稅種名稱。
[相關概念]計稅依據(稅基):是稅法規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征稅款的依據或標準。
課稅對象與計稅依據的關系:課稅對象是指征稅的目的物,計稅依據則是在目的物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對目的物據以計算稅款的依據或標準;是課稅對象量的規定。
計稅依據在表現形態上有兩種:A:價值形態(以征稅對象的價值作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如增值稅。
B:物理形態(以征稅對象的數量、重量、容積、面積等作為計稅依據):從量計征。如車船稅。
(四)稅目: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
1.凡列入稅目的即為應稅項目,未列入稅目的,則不屬于應稅項目。
2.并非說有稅種都規定稅目。
(五)稅率:指對征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額度,是計算稅額的尺度。 稅率的形式:
(1)比例稅率:指同一征稅對象,不論數額,規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分類:單一比例稅率(如增值稅)、差別比例稅率(如行業差別的營業稅)、 幅度比例稅率(如娛樂業稅率)。
差別比例稅率:又分為產品比例稅率(如消費稅),行業比例稅率(如營業稅),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如城市維護建設稅)。
(2)累進稅率:是指同一課稅對象,隨數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隨之增高的稅率。分為全額、超額和超率累進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