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一章 稅法總論
知識點一、稅法的概念
一、稅收概述和稅法的概念
(一)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重要工具,本質上是一種分配關系。
稅法和稅收的關系:
1.稅收是經濟學概念,側重解決分配關系;
2.稅法是法學概念,側重解決權利義務關系。
(二)有別與社會在生產中的一般分配關系
1.分配主體: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產要素的所有者為主體;
2.分配依據: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產要素進行分配。
(三)稅收的“三性”:強制性(保證)、無償性(核心)、固定性(對強制性和無償性的一種規范和約束)。
稅法的概念: 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稅法特點:1:義務性法規:并不是沒規定權利,而是權利是建立在義務之上,處于從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