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中國證券市場
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 “上海股份公所 ”和 “上海眾業公所 ”,交易對象為外國企業股票和債券。
最早的股份制企業:1872 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
1914 年北洋政府頒布《證券交易所法》,推動證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經營業務。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 .
當時規模最大的交易所: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
此后,相繼出現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青島市物品交易所、天津市企業交易所等。
新中國的證券市場
第一階段:新中國資本市場的萌生(1978-1992)
1981年7月,我國改革傳統“既無外債,有無內債”的計劃經濟思想,重啟國債發行。
1987年9月,中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后正式營業。
1990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業并引入期貨交易機制,成為中國期貨交易的開端。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推出了中國第一個標準化期貨合約——特級鋁期貨標準合同,實現了由遠期合同向期貨交易過渡。
1993年,鄧小平同志在南巡講話之后,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打開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第二階段: 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1998)
1997年11月,中國金融體系進一步確定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原則。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1998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撤銷,中國證監會成為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體制。
第三階段: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發展(1999-2007)
《證券法》于1998年12月頒布并于1999年7月實施,是中國第一部規范證券發行與交易行為的法律,并由此確認了資本市場的法律地位。
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經濟走向全面開放,金融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日益擴大。
從2001年開始,市場步入持續四年的調整階段:股票指數大幅下挫;新股發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資難度加大、周期變長;證券公司遇到了嚴重的經營困難,到2005年全行業連續四年總體虧損。
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中國資本市場是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由試點開始而逐步發展起來的新興市場,早期制度設計有很多局限,改革措施不配套。一些在市場發展初期并不突出的問題,隨著市場的發展壯大,逐步演變成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障礙,包括上市公司改制不徹底、治理結構不完善;證券公司實力較弱、運作不規范;機構投資者規模小、類型少;市場產品結構不合理,缺乏適合大型資金投資的優質藍籌股、固定收益類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制度單一,缺乏有利于機構投資者避險的交易制度等。
2009年10月23日,創業板正式啟動。2009年年末,中國證監會又適時啟動了以滬深300指期貨和融資融券制度為代表的重大創新,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完善和發展具有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