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上規定資金借貸的權責關系主要有三點:
第一,所借貸貨幣的數額;
第二,借款時間;
第三,在借貸時間內應有的補償或代價是多少(即債券的利息)。
債券包含四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發行人是借入資金的經濟主體;
第二,投資者是出借資金的經濟主體;
第三,發行人需要在一定時期付息還本;
第四,債券反映了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且是這一關系的法律憑證。
債券的基本性質
1.債券屬于有價證券。首先,債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價值。其次,債券與其代表的權利聯系在一起。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二)債券的票面要素
1.債券的票面價值。債券的票面價值是債券票面標明的貨幣價值,是債券發行人承諾在債券到期日償還給債券持有人的金額。
債券的票面價值要標明的內容主要有:要標明幣種,要確定票面的金額。票面金額大小不同,可以適應不同的投資對象,同時也會產生不同的發行成本。票面金額定得較小,有利于小額投資者,購買持有者分布面廣,但債券本身的印刷及發行工作量大,費用可能較高;票面金額定得較大,有利于少數大額投資者認購,且印刷費用等也會相應減少,但使小額投資者無法參與。因此,債券票面金額的確定也要根據債券的發行對象、市場資金供給情況及債券發行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2.債券的到期期限。債券到期期限是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時間,也是債券發行人承諾履行合同義務的全部時間。
決定償還期限的主要因素:資金使用方向、市場利率變化、債券變現能力。
一般來說,當未來市場利率趨于下降時,應發行期限較短的債券;而當未來市場利率趨于上升時,應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這樣有利于降低籌資者的利息負擔。
3.債券的票面利率
影響票面利率的因素:
第一,借貸資金市場利率水平。
第二,籌資者的資信。
第三,債券期限長短。
一般來說,期限較長的債券流動性差,風險相對較大,票面利率應該定得高一些;而期限較短的債券流動性強,風險相對較小,票面利率就可以定得低一些。
4.債券發行者名稱
這一要素指明了該債券的債務主體。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4個要素雖然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它們并非一定在債券票面上印制出來。在許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布條例或公告形式向社會公開宣布某債券的期限與利率。此外,債券票面上有時還包含一些其他要素,如,附有贖回選擇權、附有出售選擇權、附有可轉換條款、附有交換條款、附有新股認購條款等等。
(三)債券的特征
1.償還性。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這一特征與股票的永久性有很大的區別。
2.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流動性首先取決于市場為轉讓所提供的便利程度;其次取決于債券在迅速轉變為貨幣時,是否在以貨幣計算的價值上蒙受損失。
3.安全性。
一般來說,具有高度流動性的債券同時也是較安全的,因為它不僅可以迅速地轉換為貨幣,而且還可以按一個較穩定的價格轉換。
債券投資不能收回的兩種情況:
第一,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即債務人不能按時足額履行約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償還本金。
第二,流通市場風險,即債券在市場上轉讓時因價格下跌而承受損失。
4.收益性。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利息收入;二是資本損益,即債權人到期收回的本金與買入債券或中途賣出債券與買入債券之間的價差收入。三是再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