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股票
本章考試大綱:
掌握股票的定義、性質、特征和分類方法;熟悉普通股票與優先股票、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有面額股票與無面額股票的區別和特征。掌握與股票相關的部分資本管理概念;
熟悉股票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內在價值的不同含義與聯系;掌握股票的理論價格與市場價格的聯系與區別;掌握影響股票價格的主要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公司利潤分配順序、股利分配原則和剩余資產分配順序;熟悉股東重大決策參與權、資產收益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優先認股權等概念。
熟悉優先股的定義、特征;了解發行或投資優先股的意義;了解優先股票的分類及各種優先股票的含義。
掌握我國按投資主體性質劃分的各種股份的概念;掌握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外資股的含義;掌握我國股票按流通受限與否的分類及含義;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紅籌股等概念。
熟悉我國股權分置改革的情況。
第一節 股票的特征與類型
一、股票的概述
(一)股票定義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有股份的憑證。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載明的事項主要有:公司名稱、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例題·判斷題】《公司法》規定,股票采取紙面形式或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
A.正確
B.錯誤
[答疑編號1150020101]
『正確答案』A
(二)股票的性質
1.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具有有價證券的特征:第一,雖然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股票是一種代表財產權的有價證券;第二,股票與它代表的財產權有不可分離的關系。
2.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具備《公司法》規定的有關內容,如果缺少規定的要件,股票就無法律效力。
3.股票是證權證券。證券可分為設權證券和證權證券。設權證券是指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本來不存在,而是隨著證券的制作而產生,即權利的發生是以證券的制作和存在為條件的。證權證券是指證券是權利的一種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權利的載體,權利是已經存在的。
4.股票是資本證券。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資本份額的證券化,屬于資本證券。股票獨立于真實資本之外 ,在股票市場進行著獨立的價值運動,是一種虛擬資本。
5.股票是綜合權利證券。股票不屬于物權證券,也不屬于債權證券,而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例題·多選題】下列概念中屬于股票性質的有( )。
A.有價證券
B.要式證券
C.設權證券
D.資本證券
[答疑編號1150020102]
『正確答案』ABD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是最基本的特征。股票的收益來源可分成兩類:一是來自于股份公司。二是來自于股票流通。
2.風險性。股票風險的內涵是股票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或者說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的偏離程度。風險不等于損失。
3.流動性。判斷流動性強弱的三個方面:市場深度、報價緊密度、價格彈性(恢復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股票的轉讓可能受各種條件或法律法規的限制,因此,并非所有股票都具有相同的流動性。通常情況下,大盤股流動性強于小盤股,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強于非上市公司股票,而上市公司股票又可能因市場或監管原因而受到轉讓限制,從而具有不同程度的流動性。
4.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載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
5.參與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特性
二、股票的類型
(一)普通股票和優先股。
按股東享有權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為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
1.普通股票。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東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在公司盈利較多時,普通股票股東可獲得較高的股利收益,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列在債權人和優先股票股東之后,故其承擔的風險也比較高。與優先股票相比,普通股票是標準的股票,也是風險較大的股票。
2.優先股票。優先股票是一種特殊股票。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東權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分配上比普通股票股東享有優先權。
(二)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股票按是否記載股東姓名,可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1.記名股票。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并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各股東所持股份數、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記名股票有如下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于記名股東。
(2)可以一次或分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4)便于掛失,相對安全。
2.無記名股票。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無記名股票有如下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股票的持有人。
(2)認購股票時要求一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簡便(交付轉讓)。
(4)安全性較差。
【例題·單選題】關于記名股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不得轉讓
B.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繳足股款
C.股東可以分次繳納出資
D.只有記名股東本人才能行使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