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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紀業務相關實務
第一節 股票網上發行
一、網上發行的概念和類型(掌握)
(一)網上發行的概念
股票網上發行是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新股發行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銷售,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進行申購的發行方式。
股票網上發行方式的基本類型有網上競價發行和網上定價發行。
在我國,絕大多數股票采用了網上定價發行。
網上發行具有以下優點:
1.經濟性。
2.高效性。
(二)網上發行的類型
網上競價發行和網上定價發行
1.網上競價發行(招標購買方式)
國際證券界通行做法:是一種由多家承銷機構通過招標競爭確定證券發行價格,并在取得承銷權后向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也稱招標購買方式。
在我國,新股網上競價發行是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以自己作為唯一的賣方,按照發行人確定的底價將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輸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股票發行專戶;投資者則作為買方,在指定時間通過證券交易所會員交易柜臺,以不低于發行底價的價格及限購數量,進行競價認購的一種發行方式。
主承銷商:唯一賣方,按照發行人確定的底價
投資者:買方,不低于底價和限購數量
優點:經濟性、高效性、市場性、連續性。
缺點:股價容易被機構大資金操縱。
2.網上定價發行
新股網上定價發行是事先規定發行價格,再利用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來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即主承銷商利用交易系統,按已確定的發行價格向投資者發售股票。
新股網上定價發行與網上競價發行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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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定價發行 |
網上競價發行 |
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 |
事先確定價格 |
事先確定發行底價,由發行時競價決定發行價 |
認購成功者的確認方式不同 |
抽簽決定 |
價格優先、同等價位時間優先原則決定 |
其他發行方式:
2000年以后,我國新股發行出現過多種形式,上網定價發行、網上累計投標詢價發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方式、向二級市場投資者按市值配售等。網上累計投標詢價發行、網上定價市值配售屬于網上定價發行模式。
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制度。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1)詢價分為兩個階段
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
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后,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余股票以相同的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2)2006年5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公司共同發布《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2006年5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公司共同發布《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從這兩個文件規定的內容看,主要是采用了新股發行現金申購制度。
2006年9月,中國證監會公布并開始實施《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按照該辦法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詢價也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首次發行的股票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從這些規定看,現行的股票發行仍然屬于定價發行。
根據現行制度規定,新股資金申購網上發行與網下配售股票同時進行。對于通過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對于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網下累計投標確定發行價格后,資金解凍日網上申購資金解凍,中簽投資者將獲得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部分及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款。
二、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程序
(一)基本規定(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