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第三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費用與資產估值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通常按照每個估值日基金凈資產的一定比率(年率)逐日計提,累計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管理費率的大小通常與基金規模成反比,與風險成正比。基金規模越大,風險越小,管理費率就越低;反之,則越高。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種類的基金,管理費率不完全相同。我國基金的年管理費率最初為2.5%,隨著基金規模的擴大和競爭的加劇,管理費有逐步調低的傾向。目前,我國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計提基金管理費,債券基金的管理費率一般低于1%,貨幣基金的管理費率為0.33%。管理費通常從基金的股息、利息收益中或從基金資產中扣除,不另向投資者收取。
(二)基金托管費
基金托管費是指基金托管人為保管和處置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托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率提取,逐日計算并累計,按月支付給托管人。托管費從基金資產中提取,費率也會因基金種類不同而異。目前,我國封閉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計提基金托管費,開放式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比例計提,通常低于0.25%;股票型基金的托管費率要高于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的托管費率。我國規定,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托管費,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公告,無須為此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
(三)基金交易費
基金交易費指基金在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時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費用主要包括印花稅、交易傭金、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交易傭金由證券公司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印花稅、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等則由登記公司或交易所按有關規定收取。參與銀行間債券交易的,還需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支付銀行間賬戶服務費,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支付交易手續費等服務費用。
(四)基金運作費
基金運作費指為保證基金正常運作而發生的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包括審計費、律師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分紅手續費、持有人大會費、開戶費、銀行匯劃手續費等。按照有關規定,發生的這些費用如果影響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第5位的,即發生的費用大于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采用預提或待攤的方法計入基金損益。發生的費用如果不影響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第5位的,即發生的費用小于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基金損益。
(五)基金銷售服務費
目前只有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基金產品收取基金銷售服務費,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關規定從基金財產中持續計提一定比例的銷售服務費。收取銷售服務費的基金通常不再收取申購費。
二、證券投資基金資產估值
(一)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的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基金份額凈值是指某一時點上某一投資基金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
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如下:
基金資產凈值=基金資產總值-基金負債
基金份額凈值=基金資產凈值/基金總份額
基金資產凈值是衡量一個基金經營業績的主要指標,也是基金份額交易價格的內在價值和計算依據。
(二)基金資產估值
基金資產估值是指通過對基金所擁有的全部資產及所有負債按一定的原則和方法進行估算,進而確定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過程。
1.估值的目的。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經基金資產估值后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而計算出的基金份額凈值,是計算基金份額轉讓價格尤其是計算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價格的基礎。
2.估值對象。估值對象為基金依法擁有的各類資產,如股票、債券、權證等。
3.估值日的確定。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交易日當天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
4.估值暫停。基金管理人雖然必須按規定對基金凈資產進行估值,但遇到下列特殊情況,可以暫停估值: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如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于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5)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5.估值基本原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估值的基本原則如下:
(1)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如估值日有市價的,應采用市價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市價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應采用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市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應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分證據表明最近交易市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如異常原因導致長期停牌或臨時停牌的股票等),應對最近交易的市價進行調整,以確定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則仍不能客觀反映相關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根據具體情況與托管銀行進行商定,按最能恰當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