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征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后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后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4‰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二、傭金。傭金是指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傭金的收費標準為:(1)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10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際,可浮動),起點為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10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額0.15‰、0.25‰、0.5‰、1‰和1.5‰以下浮動。(2)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5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限),起點為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金額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動。
三、過戶費。過戶費是指投資者委托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后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于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準為: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
四、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托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于通訊、設備、單證制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托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托費,異地繳納5元委托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準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于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