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
資產證券化主要市場主體包括:發起人、SPV、信用增級機構、信用評級機構、資產服務商、投資人和其他服務機構等組成。
發起人
發起人也稱原始權益人,其職能是選擇擬證券化的資產,并進行組合和重組,然后將資產組合轉移給SPV以融資。
SPV
是指接受發起人的資產組合,并發行以此為支持的證券的特殊實體。SPV的原始概念來自于防火墻(China Wall)的風險隔離設計,它的設計主要為了達到“破產隔離”的目的。SPV 的業務范圍被嚴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會破產的高信用等級實體。SPV在資產證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個資產證券化過程的核心,各個參與者都將圍繞著它來展開工作。SPV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兩種主要表現形式。
信用增級機構
是指為SPV發行的證券提供信用增級的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
是指通過對資產證券化各個環節進行評估而評定證券信用等級的機構。
主要評級機構:
國外: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穆迪(Moody)、惠譽(Fitch)、達夫菲爾普斯(D&P)
國內:大公、中誠信
資產服務商
是指負責按期收取證券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并將其轉移給SPV 或SPV 指定的信托機構的實體。
投資人
是指在資本市場上購買SPV發行的證券的機構或個人。一般都是機構投資者。
其他服務機構
投資銀行:協調項目操作,發行證券等
受托人:由SPV 指定的、負責對資產處置服務商收取的現金流進行管理并向投資者分配的機構。
承銷商:為所發行的證券進行承銷的實體。
會計師:會計、稅務咨詢,以及對資產組合進行盡職調查。
律師: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