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6號)是我國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綱領性文件,頒布至今已逾6年,對于規范和促進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現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在管理方法、技術手段、組織程序等方面已不能滿足當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需要。為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規范會計人員行為,適應管理方法、技術手段和組織程序等的新變化,財政部對2005年1月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中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涉及以下方面:
一、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工作范圍;
二、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
三、珠算考試;
四、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
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
六、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補發;
七、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引入學分制;
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更換制度;
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十、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