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概念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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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原始憑證最大的區別
我國會計記錄具體程序的第一個步驟是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具有分類歸納原始憑證和滿足登記會計賬簿的作用。記賬憑證是介于原始憑證與賬簿之間的中間環節,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一)按內容分類
記賬憑證按其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收款憑證又可分為現金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收款憑證。現金收款憑證是根據現金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收款憑證,如以現金結算的發票記賬聯;銀行存款收款憑證是根據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收款憑證,如銀行進賬通知單。
其格式見下表:
收款憑證
借方科目 年 月 日 收字第號
會計主管: 記賬: 出納: 審核: 制單:
2.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付款憑證又可分為現金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是根據現金付出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付款憑證,如以現金結算的發票聯;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是根據銀行款付出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付款憑證,如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存根。
其格式見下表:
付款憑證
貸方科目 年 月 日 付字第 號
會計主管: 記賬: 出納: 審核: 制單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是指用于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它是根據有關轉賬業務(即在經濟業務發生時,不需要收付現金或銀行存款的各項業務,注意與銀行轉賬業務區分)的原始始憑證填制的,如企業內部的領料單、出庫單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期末結轉成本等也是轉賬行為。
其格式見下表:
轉賬憑證
年 月 日 轉字第 號
會計主管: 記賬: 審核: 制單:
對于經濟業務較簡單、規模較小、收付業務較少的單位,為了簡化核算,還可采用通用記賬憑證來記錄所有經濟業務。通用記賬憑證統一編號(每月編一次)。通用記賬憑證的格式與轉賬憑證基本相同。
(二)按照填列方式分類
記賬憑證按其填列方式,可分為復式憑證和單式憑證兩種。
1.復式憑證,是指將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均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映的一種憑證。前述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通用記賬憑證都是復式憑證,是實際工作中應用最普遍的記賬憑證。復式憑證可集中反映一項經濟業務的科目對應關系,便于分析對照,了解有關經濟業務的全貌,減少了憑證數量,但不利于會計人員分工記賬。
2.單式憑證,是指每一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科目及其金額的記賬憑證。填列借方科目的稱為借項記賬憑證,填列貸方科目的稱為貸項記賬憑證。
三、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與原始憑證區分)
1.記賬憑證的名稱。
即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記賬憑證是在哪一天編制的,就寫上哪一天(即編制記賬憑證日期,非原始憑證日期)。記賬憑證的填制日期與原始憑證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記賬憑證應及時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憑證的填制。
3.記賬憑證的編號。
企業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轉賬三類業務分別編號,也可以細分為現收、現付、銀收、銀付、轉賬五類分別編號。如果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列多張記賬憑證,可采用“分數編號法”。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原始憑證無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原始憑證無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
四、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3.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范。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例11·多選題】記賬憑證可以根據( )編制。
A.一張原始憑證
B.若干張原始憑證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