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借貸記賬法
一、借貸記賬法的概念
借貸記賬法是指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借貸記賬法是建立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會計等式的基礎上,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作為記賬規則,反映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
二、借貸記賬法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起源于13世紀的意大利。
借貸記賬法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分別作為賬戶的左方和右方。借貸二字已失去了原有的含義,而演變成純粹的記賬符號,用來標明記賬方向。
三、借貸記賬法下的賬戶結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是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要根據賬戶反映的經濟內容的性質決定。
(一)資產類賬戶結構
資產類賬戶,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借方。即當資產類賬戶發生增加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借方,發生減少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貸方。
資產類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公式如下: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增加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減少額)
【例1】某企業的原材料賬戶期初余額為500000元,本期購入200000元,本期發出400000元,則原材料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如下:
原材料賬戶期末余額=500000+200000-400000=300000(元) (二)權益類賬戶結構
權益類賬戶包括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的結構正好相反,權益類賬戶的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貸方。即當權益類賬戶發生增加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貸方,發生減少額時登記在賬戶的借方,其余額一般出現在賬戶的貸方。
權益類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公式如下:
權益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增加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減少額)
【例2】某企業應交稅費的期初余額為35000元,本期貸方發生額為36000元,本期借方發生額為28000元。則應交稅費賬戶的期末余額為:
應交稅費賬戶期末余額=35000+36000-28000=43000(元)
(三)收入類賬戶結構
收入類賬戶的結構與權益類賬戶結構相似,也就是說,對于收入類賬戶,金額增加時記入賬戶的貸方,金額減少時記入賬戶的借方,在期末應予以結轉,將全部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貸方,通過“本年利潤”賬戶計算出本期利潤。因此,收入類賬戶一般期末無余額。
(四)費用(成本)類賬戶結構
費用是企業為了取得收入所發生的,在計算利潤時將其從收入總額中扣除掉;成本是對象化了的費用;
費用(成本)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的結構相同,與收入類賬戶相反,即借方登記費用(成本)的增加額,貸方登記費用(成本)的減少額。期末轉銷后一般無余額,如果有余額,則期末余額在借方。
借貸記賬法下各類賬戶的結構以圖4-7概括如下:
(五)賬戶結構總結
1.對每一個賬戶來說,期初余額只可能在賬戶的一方:借方或貸方,反映資產或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期初余額。
2.如果期末余額與期初余額的方向相同,說明賬戶的性質未變;如果期末余額與期初余額方向相反,則說明賬戶的性質已發生改變。例如:“應收賬款”是資產類賬戶,期初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期初尚未收回的賬款。如果應收賬款期末余額仍在借方,則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賬款,仍為資產性質的賬戶;如果期末余額出現在貸方,說明本期多收了,多收部分就轉化成預收賬款,變成負債性質的賬戶了。類似的情況在很多賬戶都存在,如“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反映往來賬款的賬戶以及“待處理財產損益”等雙重性賬戶,都應根據它們期末余額的方向來確定其性質,如果余額在借方,就是資產類賬戶;反之,如果余額在貸方,就是負債類賬戶。
3.對于收入、費用類賬戶,由于這類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在期末都要結轉到“本年利潤”賬戶,用來核算企業的財務成果,所以一般無期初和期末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