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1.記錄要真實
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內容要完整
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需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
3.手續要完備(簽名、蓋章:誰出票誰蓋章,誰經手誰簽字)
(1)單位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員簽名蓋章;
(2)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3)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
(4)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蓋章。
4.書寫要清楚、規范。
(1)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
(2)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且填寫規范
①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
ⅰ)在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ⅱ)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寫“0”,不得用符號“—”;
②大寫金額用漢字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書字書寫;
ⅰ)大寫金額前未印有“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寫“人民幣”三個字,“人民幣”字樣和大寫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ⅱ)大寫金額到元為止的,后面要寫“整”或“正”字;到角為止的,可以寫“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寫“整”或“正”字。如小寫金額為¥l008.00,大寫金額應寫成“人民幣壹仟零捌元整”。
5.編號要連續。(重要)
如果原始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在寫壞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
6.不得涂改、刮擦、挖補。(更正,重要)
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7.填制要及時。
【例題5·多選題】在原始憑證上書寫阿拉伯數字,正確的有( )。
A.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
B.無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號“—”
C.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
D.有角無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號“—”代替
[答案]ABC
【例題6·多選題】對原始憑證發生的錯誤,正確的更正方法有( )。
A.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
B.由本單位的會計人員代為更正
C.金額發生錯誤的,可由出具單位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D.金額發生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
[答案]AD
【例題7·判斷題】原始憑證發生的錯誤,正確的更正方法是由出具單位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
[答案]×
五、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比較重要)
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原始憑證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才能作為填制記賬憑證和記賬的依據。
(一)審核的主要內容
1.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真實性的審核包括:憑證日期是否真實、業務內容是否真實、數據是否真實等內容的審查。對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單位公章和填制人員簽章;對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部門和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此外,對通用原始憑證,還應審核憑證本身的真實性,以防假冒的原始憑證記賬。
2.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是否符合規定的審核權限,是否履行了規定的憑證傳遞和審核程序,是否有貪污腐化等行為。
3.原始憑證的合理性
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是否符合有關的計劃和預算等。
4.原始憑證的完整性
審核原始憑證各項基本要素是否齊全,是否有漏項情況,日期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關人員簽章是否齊全,憑證聯次是否正確等。
5.原始憑證的正確性
審核原始憑證各項金額的計算及填寫是否正確。
6.原始憑證的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