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復式記賬
第一節 復式記賬法
所謂記賬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在賬簿中登記經濟業務的方法。按照記錄經濟業務方式的不同,記賬方法可以分為單式記賬法和復式記賬法。
一、單式記賬法
單式記賬法,是指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中進行登記的記賬方法。在單式記賬法下,通常只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金額以及債權債務的結算金額,一般不登記實物的收付金額。
單式記賬法記賬手續比較簡單,但是賬戶之間不能形成相互對應和平衡的關系,所以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各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以及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利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是否正確和完整,因而是一種不夠科學的記賬方法。
這種記賬方法只適用于經濟業務很簡單或很單一的經濟個體和家庭。
二、復式記賬法
復式記賬法,是指以資產與權益平衡關系作為記賬基礎,對于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系統地反映資金運動變化結果的一種記賬方法。
復式記賬法克服了單式記賬法的缺點。
例如,用銀行存款10000元購買一批材料的業務,業務發生后,一方面在“銀行存款”賬戶記錄銀行存款減少10000元,另一方面在“原材料”賬戶記錄材料增加10000元,這樣登記的結果能夠清楚地反映一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即資金從何處來,又往何處去。其記錄結果如圖4-1。
復式記賬法與單式記賬法相比,具有以下兩個明顯的特點:
1.對于企業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同時登記,既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出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能通過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來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2.由于每項經濟業務發生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進行登記,因此,可以對賬戶記錄的結果進行試算平衡,以便檢查賬戶記賬的正確性。
復式記賬法是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為世界各國所廣泛采用。我國過去曾采用的復式記賬法主要有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在我國1992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