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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二、納稅義務人的特殊規定
①鐵路運輸部門的納稅人:各自的管理機構②水運、空運、管運、鐵路以外的其它陸運:從事運輸業務并計算盈虧的單位。
③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方承擔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為納稅人。
注意和增值稅的規定不同:增值稅規定:承租人和承包人:單位租賃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
④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分包或轉包者為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