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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庫存現金審計
一、監盤庫存現金
1.庫存現金監盤表(教材P490表20-1)
(1)目的: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庫存現金是否存在;
(2)參加監盤人員:出納員、會計主管和注冊會計師;
(3)監盤時間:最好選擇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時進行;
(4)監盤范圍:一般包括企業各部門經管的庫存現金;
(5)監盤方式:突擊進行;
(6)監盤過程:
①制定庫存現金監盤計劃,確定監盤時間;
在進行現金盤點前,應由出納員將現金集中起來存放入保險柜,必要時可以封存,然后由出納員把已辦妥現金收付手續的收付款憑證登入庫存現金日記賬。
②審閱現金日記賬并同時與現金收付憑證相核對;
③由出納員根據現金日記賬進行加計累計數額結出現金結余額;
④監盤保險柜的現金實存數,同時編制“庫存現金監盤表”;
⑤監盤金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作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⑥若有沖抵庫存現金的借條、未提現支票、未作報銷的原始憑證,應在“庫存現金監盤表”中注明,必要時應提請被審計單位做出調整。
⑦在非資產負債標日進行盤點和監盤時,應調整至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7)將監盤結果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