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質押貸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銀行規定條件的質物出質,向銀行申請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個人貸款業務。
從嚴格意義上說,個人質押貸款并非一種貸款產品,而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質押貸款應該是國內最早開辦的個人貸款產品,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國內就已經有銀行開辦此項業務。
按照《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可作為個人質押貸款的質物主要有:
①匯票、支票、本票;
②債券、存款單;
③倉單、提單;
④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⑤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⑥應收賬款;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