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的受理和調查
1.國家助學貸款的受理和調查
國家助學貸款的受理是指從借款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初審,銀行受理到上報審核的全過程。
學生(借款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貸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申請后的一定時間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后,學校需要進行公示。初審工作無誤后,學校編制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與申請材料一并送交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
2.商業助學貸款的受理和調查
(1)貸款的受理
貸款受理人應要求商業助學貸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并按銀行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借款人辦理校源地貸款的,貸款銀行還應聯系借
貸前調查完成后,銀行經辦人應對調查結果進行整理、分析,提出是否同意貸款的明確意見及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還款方式、劃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議,并形成對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還款意愿以及其他情況等方面的調查意見,連同申請資料和面談記錄等一并送貸款審核人員進行貸款審核。
二、貸款的審查和審批
1.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查和審批
(1)貸款的審查
經辦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由貸款審查人負責對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貸款審查人審查完畢后,在“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等一并送交貸款審批人進行審批。
(2)貸款的審批
貸款審批人應根據審查情況在“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對不同意貸款的,應寫明拒批理由;對需補充材料后再審批的,應詳細說明需要補充的材料名稱與內容。
2.商業助學貸款的審查和審批
(1)貸款的審查
貸款審查人負責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查,對貸前調查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面談記錄以及貸前調查的內容是否完整進行審查。
貸款審查人審查完畢后,應對貸前調查人提出的調查意見和貸款建議是否合理、合規等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面談記錄等一并送交貸款審批人進行審批。
(2)貸款的審批
貸款審批人依據商業助學貸款辦法及相關規定,從銀行利益出發審查每筆商業助學貸款的合規性、可行性及經濟性。
貸款審批人應根據審查情況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批意見。款人就讀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相關工作。
貸款受理人應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借款申請表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主要審查借款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及借款申請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
(2)貸前調查
貸前調查是商業助學貸款貸前處理中非常重要的環節,主要由銀行貸前調查人審核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合法、有效,調查借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愿的真實性以及貸款擔保等情況。
①調查方式。
②調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