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用途: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商業用房住房。
2、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臺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3、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至少有所購商業用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兩者較低額為準)50%及以上的自籌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所購商業用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商業用房銷售價格或評估價值(以兩者較低額為準)的50%。
5、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
6、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利率政策執行。
7、申請貸款應提交的資料:
(1)合法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2)貸款行認可的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資料;
(3)合法有效的購買商業用房的合同、協議等;
(4)借款人用于購買商業用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5)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8、客戶貸款流程:同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