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銀行業金融機構
1.2.1政策性銀行
銀行類別 |
成立時間 |
經營業務 |
國家開發銀行 |
1994年3月 |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融資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1994年4月 |
支持進出口貿易融資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
1994年11月 |
農業政策性貸款的任務 |
政策性銀行的改革:
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首先推進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對政策性業務要施行公開透明的招標制。
1.2.2大型商業銀行
工、農、中、建、交被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
銀行名稱 |
時間 |
事件 |
工商銀行 |
1984年1月1日 |
成立,辦理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 |
2005年10月28日 |
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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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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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銀行 |
1979年初 |
專門負責農村金融業務 |
2007年1月 |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推進其股份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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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 |
1912年 |
成立,至1949年期間,曾是國家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外貿專業銀行,并將分支機構拓展到海外。 |
1979年 |
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外貿專業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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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6日 |
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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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 |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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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5日 |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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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 |
1954年10月1日 |
成立,原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曾隸屬財政部 |
1979年 |
成為獨立的經營長期信用業務的專業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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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7日 |
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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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 |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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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 |
1987年4月1日 |
重新組建,是新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
2005年6月23日 |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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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 |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
1.2.3中小商業銀行
1.股份制商業銀行
(1)12家商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
(2)作用
填補了國有商業銀行收縮機構造成的市場空白,滿足了企業和居民的融資和儲蓄業務需求; 促進了銀行體系競爭機制的形成和競爭水平的提高;經營管理方面不斷創新,推動了整個中國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
2.城市商業銀行
(1)基礎: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起來的
(2)發展歷程
1979年,第一家在河南駐馬店市成立,為小企業、工商戶、居民服務;
1986 年,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廣,促進小企業發展和當地經濟繁榮;
1994年成立城市合作銀行;
1998年更名為城市商業銀行。
(3)發展趨勢:
一是引進戰略投資者;
二是跨區域經營;
三是聯合重組。
1.2.4 農村金融機構
1.組成: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2.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
時間 |
事件 |
新中國成立初—1957年底 |
全國成立由農民“自愿入股”的農村信用社8.8萬多個,絕大部分地區實現了“一鄉一社” |
20世紀70年代 |
將信用社先交給中國人民銀行、后交給中國農業銀行管理,實際上走了“官辦”的道路。 |
1984年 |
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 |
1996年 |
決定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 |
2000年7月 |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江蘇開展 |
2001年11月29日 |
第一家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成立 |
2003年4月8日 |
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成立 |
截止2006年底 |
全國共批準13家農村商業銀行、80家農村合作銀行開業 |
附注: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合作銀行的區別?
對比項目 |
農村商業銀行 |
農村合作銀行 |
組成 |
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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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地區 |
城鄉一體化程度高,農業比重低,對支農服務要求較少 |
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運作機制,實行股份合作制。 |
股權設置 |
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
股權分為資格股、投資股兩種,資格股實行一人一票,投資股每增加一定額度就相應增加一個投票權。 |
法人治理 |
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同時設置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
權力機構是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由股東選舉產生,同時設置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
3.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2007年1月29日,銀監會發布并正式開始施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
村鎮銀行: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
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鄉鎮、行政村村民、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的社區性銀行機構
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資金來源:社員存款、社會捐贈、融入資金
對比 項目 |
村鎮銀行 |
農村資金互助社 |
資金 來源 |
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可吸收公眾存款。 |
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可吸收社員存款、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和從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 |
設立 方式 |
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
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助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
資金 運用 |
發放短、中、長期貸款 |
發放社員貸款,確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購買國債、金融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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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理銀行各類業務 |
可辦理結算、代理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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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公眾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及辦理各項業務 |
不得向非社員吸收存款、放貸款及辦理其他金融業務,不得以該社資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
1.2.5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批設時間:2006年12月31日
掛牌時間:2007年3月20日
組建基礎:郵政儲蓄
市場定位:充分依托和發揮網絡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支持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