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兩年的考試中,本章知識所占比例約5%。不管是學習還是工作,銀行業從業人員都要了解、熟悉銀行存款業務、授信業務和銀行業務禁止與限制的法律規定,實踐中也必須做到有法必依。
本章基本架構
本章基礎知識精講
一、存款業務法律規定
(一)存款辦理原則
存款辦理原則包括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
(=)存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具體要求為經營存款業務特許制、以合法正當方式吸收存款、依法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
(三)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的條件和程序
1.查詢單位存款的程序:查詢人必須出示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和縣級(fi-)以上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由銀行行長或其他負責人簽字后并指定銀行有關業務部門憑此提供情況和資料,并派專人接待。查詢人不得借走原件,可以抄錄、復制或照相,并經銀行蓋章,并依法保守秘密。
2.凍結單位存款的程序:必須出具縣級(含)以一h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及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經銀行行長(主任)簽字后,銀行應當立即憑此并按照應凍結資金的性 質凍結當日單位銀行賬戶上的同額存款。如遇被凍結單位銀行賬戶存款不足凍結額,銀行應在6個月的蠶凍結期內凍結該單位賬戶可凍結的存款,直至達到凍結的數額。銀行在受理凍結單位存款時,應審查“協 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填寫的被凍結單位開戶行的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發現不符的,應說明原因,退回“通知書”。
被凍結款項在凍結期內需解凍的,應以作出凍結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簽發的“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為憑。銀行不得自行解凍。凍結單位存款的期限不超過6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逾期不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撤銷凍結。被凍結款項不屬贓款的,凍結期內應計付利息,屬于贓款的不計付利息,如凍結有誤,解凍時應補計凍結期間利息。
3.扣劃單位存款的程序: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 (附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制裁決定的副本或行政機關處罰決定副 本,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撤銷案件的決定書副本,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書、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 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銀行憑此立即扣劃單位有關存款。銀行受理扣劃單位存款時,應審 查“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被執行單位的開戶行名稱、戶名、賬號、大小寫金額,如發現不符,或缺少 應附法律文書副本及法律文書副本有關內容與“通知書”內容不符的,應說明原因并退回“通知書”及法律文書副本。
(四)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
1。存款利率法律管制的主要內容:中國人民銀行是管理利率的唯一有權機關,其他任何單位無權制 定利率;各類金融機構和各級人民銀行都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利率政策與有關規定;對擅自或以變相形式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機構,轄區內人民銀行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儲蓄或其他金融機構應接受人民銀行對利率的管理與監督,有義務如實按人民銀行的要求提供文件、賬簿、統計資料和有關情況,不得隱匿、拒絕或提供虛假情況。
2.利率違法行為的表現方式: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變相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擅自或變相以高利率發行債券;其他違反《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和國家利率政策的。
實踐中最常見的利率違規行為是銀行高于法定利息吸收存款的行為。
3.對利率違法行為的處罰: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逾期不改的,可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一般存單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1.認定:當事人以存單或進賬單、對賬單、存款合同等憑證為主要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存單糾紛案件和金融機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確認存單或進賬單、對賬單、存款合同等憑證無效的存單糾紛案件,為一般存單糾紛案件。
2.處理:持有人以真實憑證為依據提起訴訟的,金融機構應當對持有人與金融機構間是否存在存款關系負舉證責任,若存在存款關系,金融機構應當承擔兌付款項的義務,若不存在存款關系,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持有人以在樣式、印鑒、記載事項上有別于真實憑證,持有人應對瑕疵憑證的取得提供合理陳述,若陳述合理,則金融機構對持有人與金融機構間是否存在存款關系負舉證責任;如有充分證據證明憑證系偽造,人民法院應駁回訴訟請求或判決。
(六)存款合同的訂立、內容、形式
存款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存款客戶向金融機構提供的轉賬憑證或填寫的存款憑條是要約,存款機構收妥資金,并向客戶出具存單或進賬單等是承諾。存款合同是一種實踐合同,故必須是存款客戶將款項交付存款機構確認并出具存款憑證后,存款合同方才成立。存款合同一般采用存款機構制定的格式合同,其內容包括:存款客戶名稱、地址、幣種、金額、利率、存期、計息方式、密碼等。存款合同一般采用書面形式,活期儲蓄存款存折、定期存款存單、單位存款的存款憑證等均是存款合同的書面形式;也可是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二、授信業務法律規定
(一)授信原則
授信原則包括合法性、誠實信用、統一授信、統一授權。
(二)授信審核
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
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責任。
(三)貸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商業銀行法》對貸款業務的基本規定:
《商業銀行法》第34條規定:“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