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政府債券
一、政府債券概述
(一)政府債券的定義
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代理機構為籌集資金,以政府名義發行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中央政府債券或者國債,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地方政府債券;有時也將二者統稱為公債。
(二)政府債券的性質:
第一,從形式上看,政府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它具有債券的一般性質。
第二,從功能上看,政府債券最初僅僅是政府彌補赤字的手段,但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政府債券已成為政府籌集資金、擴大公共事業開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逐漸具備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職能,成為國家實施宏觀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的工具。
(三)政府債券的特征
1.安全性高。
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被稱為“金邊債券”。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是一種較安全的投資選擇。
2.流通性強。
由于政府債券的信用好、競爭力強,市場屬性好,所以,許多國家政府債券的二級市場十分發達,一般不僅允許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還允許在場外市場買賣。
3.收益穩定。
4.免稅待遇。在政府債券與其他證券名義收益率相等的情況下,如果考慮稅收因素,持有政府債券的投資者可以獲得更多的實際投資收益。
二、國家債券
(一)國債的分類
1.按償還期限分類。國債的償還期限是國債的存續時間,以此為標準,習慣上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一般指償還期限為1年或1年以內的國債,在國際上,短期國債的常見形式是國庫券,它是由政府發行用于彌補臨時收支差額的一種債券。
中期國債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或10年以下的國債,政府發行中期國債籌集的資金或用于彌補赤字,或用于投資,不再用于臨時周轉。
償還期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
2.按資金用途分類
根據舉借債務對籌集資金使用方向的規定,國債可以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戰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于彌補政府預算赤字的國債。建設國債是指發債籌措的資金同于建設項目的國債。
3.按流通與否分類。國債可以分為流通國債和非流通國債。流通國債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場上交易的國債。這種國債的特征是投資者可以自由認購、自由轉讓,通常不記名,轉讓價格取決于對該國債的供給與需求。非流通國債是指不允許在流通市場上交易的國債。這種國債不能自由轉讓,可以記名,也可以不記名。以個人為發行對象的非流通國債,一般以吸收個人的小額儲蓄資金為主,故有時被稱為儲蓄債券。
4.按發行本位分類。國債可以分為實物國債和貨幣國債。實物債券是指具有實物票券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券的債券(如記賬式債券)相對應;而實物國債是指以某種商品實物為本位而發行的國債。
(二)我國的國債
20世紀50年代,我國發行過兩種國債。一種是1950年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另一種是1954—1958年發行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國債品種:
1.普通國債。
(1)記賬式國債。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分為: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以及同時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又稱為跨市場發行)三種情況。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交易所市場發行和跨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國債,而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主要面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
記賬式國債的特點是:①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②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③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④通過交易所電腦網絡發行,可以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⑤上市后價格隨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風險。
(2)憑證式國債是指由財政部發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過紙質媒介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國債。通過部分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柜臺,面向城鄉居民個人和各類投資者發行,是一種儲蓄性國債。憑證式國債購買方便,變現靈活,利率優惠,收益穩定,安全無風險,是我國重要的國債品種。
(3)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指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幣債券。
儲蓄國債(電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國債新品種,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針對個人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②采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③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④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負責還本付息,免繳利息稅;⑤鼓勵持有到期;⑥手續簡化;⑦付息方式較為多樣。
憑證式國債和儲蓄國債(電子式)都在商業銀行柜臺發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級別最高的債券,以國家信用作保證,而且免繳利息稅。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申請購買手續不同。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持現金直接購買;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須開立個人國債托管賬戶并指定對應的資金賬戶后購買。
第二,債權記錄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債權采取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形式記錄,由各承銷銀行和投資者進行管理;儲蓄國債(電子式)以電子記賬方式記錄債權。
第三,付息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付息方式比較多樣。
第四,到期兌付方式不同。憑證式國債到期后,須由投資者前往承銷機構網點辦理兌付事宜,逾期不加計利息;儲蓄國債(電子式)到期后,承辦銀行自動將投資者應收本金和利息轉入其資金賬戶,轉入資金賬戶的本息資金作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五,發行對象不同。憑證式國債的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部分機構也可認購;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對象僅限于個人,機構不允許購買或者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