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銀行今年將公布“全球系統重要性”指標
新京報訊(記者沈瑋青)銀監會8日發布《商業銀行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披露指引》(下稱《指引》),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銀行從今年起披露12項衡量全球系統重要性的指標,以促進銀行改進內部管理信息系統和管理水平,增加業務透明度。據悉,符合上述條件的包括13家銀行。
銀監會表示,《指引》是應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要求制定的。具體到我國的實際情況,需披露上述指標的銀行為上一年年末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為1.6萬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認定為是全球系統重要性的銀行。
按照這一要求,共有13家銀行需公布,包括國有五大行和八家股份制銀行。
據悉,這12項指標包括了銀行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金融機構間資產、金融機構間負債等,可用來衡量銀行是否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擔關鍵功能,從而判斷其破產、倒閉可能會對全球金融體系和經濟活動造成多大的損害。
據悉,《指引》將從2月1日起實施。銀行原則上需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在其網站或年報內披露上述信息,披露時間不得晚于每年7月31日。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昨日表示,由于上述指標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財務指標,需要銀行在大量數據基礎上進行復雜計算才能得出,因此市場及外部監管者很難獲得真實情況。
他認為,通過這次信息披露,銀行可對其業務進行全面的梳理,更好地計算和評估風險;監管者也能借此機會加強約束,從而降低整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 背景
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
全球銀行業監管機構2011年7月21日圈定了28家具有“全球系統重要性的銀行”,并建議對其實施1%-2.5%的附加資本要求。
在特定條件下,最具系統重要性的銀行可能面臨最高3.5%的附加資本,以避免金融危機重演。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布的咨詢文件羅列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定標準。這些建議已獲得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