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銀行監管細則落地樣本 單城市一次申設不超5家
2013年12月上旬,銀監會一紙通知(《關于中小商業銀行設立社區支行、小微支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也稱277號文,詳見21世紀經濟報道12月12日文章《銀監會降溫社區銀行“民生模式”面臨調整》),給國內2013年興起躁動的社區金融安了一陣鎮定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最新獲悉,近期,各地省級銀監局已經厘定了具體執行事項,并向地市銀監分局進行知會通知,從目前開始(2014年),社區銀行的申設已按照新規定執行,存量社區分支機構正在整改之中。
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地方銀監局在社區銀行準入和具體業務上給出了量化指標,其中中小商業銀行在設立社區銀行將掛鉤個人存款、貸款在行內占比,同時對單個城市一次設立社區銀行數量進行了嚴格界定。
“掛鉤個人存款和貸款,主要是篩選社區零售服務基礎實力強一些的中小銀行,對于本地城商行來說,達到相關指標相對容易。”蘇州銀行一位零售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1.95% 資金 研報]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則預測,今后幾年國內社區銀行設立的節奏會放慢,“與銀行大規模批量設立社區銀行的沖動相比,數量監管肯定會看起來較嚴格,但規范就需要有統一標準”。
最近6個月月末個人存貸占比或增量占比須超10%
在277號文中,銀監會對申設社區銀行的中小銀行資格進行了界定,其中要求“監管評級良好”。對此,上述東部省份銀監局的文件量化規定“監管評級不低于三級”。
“對于股份制和規模稍大一些的城商行來說,這個指標基本沒有障礙,雖然一級行空缺,但股份行基本都在二級,能夠跨區的城商行也在二級。”上述蘇州銀行人士表示。
據記者觀察,地方銀監局在277號文要求的“零售業務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基礎較好”也進行了量化規范。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省份監管方向是,“以該省內法人銀行或一級分行為單位,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個人存款、貸款余額占比或最近六個月增量占比達到10%的機構,可批量設立社區支行。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或最近六個月增量占比到達10%的機構,可批量設立小微支行”。
在郭田勇看來,對于個人存貸款業務的量化指標也并不嚴格,很多銀行的個人金融占比都要超過10%。以儲蓄存款水平稍低的股份行為例,今年6月末,平安銀行[-2.43% 資金 研報]、民生銀行[-2.76% 資金 研報]的儲蓄存款占比也分別達17.8%、22.6%。
在277號文表述的“分支機構管理能力較強”上,知情人士認為,上述東部城市監管方向將是“已在擬設城市設立分行或視同分行管理的機構且正式經營一年以上,經營狀況和風險管理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因內部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案件”。
同時, “法人銀行和一級分行已制定社區支行、小微支行相關制度”。
對于能夠準入的中小銀行,該東部城市監管方式是“可批量設立小微支行,每個城市一次申請設立社區支行、小微支行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家”,不過并未對每年申設次數進行明示。
由銀監分局批設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東部省份對社區銀行經營業務范圍的監管界定是,吸收個人存款;發放個人貸款;辦理個人國內結算;從事個人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個人款項,以及其他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批準業務。
不過,同時指出“不含有人工現金業務。如果服務各類客戶或辦理人工現金等全功能業務,應按照傳統支行準入要求進行行政許可和管理”。
記者采訪的人士多表示,如果不能辦理人工現金業務,存貸款等業務是否均要通過自助設備辦理仍需要進一步指明。
事實上,根據記者不久前走訪的上海多家社區銀行,目前社區銀行均不直接辦理業務,其相關業務都系店員(社區銀行員工)載客戶到附近支行辦理業務,若如此,或可以規避上述規定。
同時,記者還發現,接近年底這段時間,社區銀行最大的一塊業務,則是推介銀行理財產品,上述多家社區銀行還掛出了相應專屬理財產品,僅可以通過該社區銀行購買。不過,對照上述東部省份銀監局的規定,并未直接明示社區銀行可經營理財業務。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地方是,以后社區銀行的批量設立,將可以直接由相應城市銀監分局進行審核準入,上述文件規定“籌建結束后向擬設立地銀監分局提出設立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批準設立并頒發金融許可證。”
同時,上述文件還專門對存量的“自助銀行+人”的咨詢型網點進行了具體規范,規定存量機構應納入2014年社區支行、小微支行發展規劃,履行相應行政許可程序,作為支行納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