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復式記賬
【本章內容框架】
第一節 復式記賬法
記賬方法是指按照一定的規則,使用一定的記賬符號,在賬簿中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的技術方法。會計上的記賬方法有兩種:單式記賬法和復式記賬法。
一、單式記賬法
單式記賬法是指對發生的經濟業務,除了有關債權、債務的現金收付業務以外,只在一個賬戶中進行記錄的記賬方法。
特點:單式記賬法記賬手續簡單,但是由于它沒有一套完整的賬戶體系,賬戶之間不能形成相互對應的關系,所以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各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以及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即資金從何處來,又往何處去),也不便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因此,這種記賬方法,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目前已不再采用。
二、復式記賬法
復式記賬法是指根據資產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平衡原理,對于每一項經濟業務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都必須用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全面登記的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
在世界及我國的會計發展史上曾經采用過和正在采用的復式記賬法有:“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等。各種復式記賬法在其基本原理相同的條件下,主要表現為記賬符號、記賬規則和試算平衡公式的不同。
我國在1993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從1994年起統一全國企事業單位的記賬方法為“借貸記賬法”。從而確立了借貸記賬法的地位。
復式記賬法與單式記賬法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由于對于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同時登記。
(2)由于每項經濟業務發生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在有關賬戶中進行登記,因此,可以對賬戶記錄的結果進行試算平衡,以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
【例題4—1】復式記賬法是指對于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相互聯系的兩個賬戶中進行登記的一種記賬方法。( )
[答案]錯誤
[解析]復式記賬法是指對于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相互聯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進行登記的一種記賬方法。
【例題4—2】復式記賬法可以保持賬戶之間的平衡關系。( )
[答案]正確
[解析]由于運用復式記賬法,當每筆經濟業務發生時,要用相等金額、在相互聯系的兩個或多個以上的賬戶中同時加以記錄,所以,復式記賬法可以保持賬戶之間的平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