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賬戶
一、賬戶的概念
1.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于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
賬戶是以會計科目作為它的名稱,同時它又具備自己一定的格式,即結構。
2.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和區別:
(1)聯系
①會計科目與賬戶都是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口徑一致,性質相同。
②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開設的,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便失去了設置的依據;沒有賬戶,就無法發揮會計科目的作用。
(2)區別
①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結構。
②會計科目僅說明反映的經濟內容是什么,而賬戶不僅說明反映的經濟內容是什么,而且系統反映和控制其增減變化及結余情況。
③會計科目的作用主要是為了開設賬戶,填憑證所運用;而賬戶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體會計對象的會計資料,為編制賬務報表所運用。
在實際工作中,賬戶和會計科目這兩個概念已不加嚴格區別,往往是互相通用
二、賬戶的分類:
1.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做出不同的劃分:
(1)根據所反映的經濟內容,賬戶分為資產類賬戶、負債類賬戶、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成本類賬戶、損益類賬戶五類(同科目);
(2)根據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賬戶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
(3)根據賬戶與財務報表的關系,賬戶分為資產負債表賬戶和利潤表賬戶。
賬戶的分類只比會計科目的分類多了第三種,前兩種基本一致。
2.總分類賬戶又叫總賬賬戶,或一級賬戶,簡稱總賬,它是根據總分類科目設置的。
在總分類賬戶中,一般只使用貨幣計量單位,它可以提供概括的核算資料和指標,是對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資料的綜合,總賬以下都統稱為明細賬戶。
3.明細分類賬戶又稱明細賬戶,簡稱明細賬,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
對于明細賬的核算,除了用貨幣計量以外,必要時還需要用實物計量、或者用勞動量單位來計量。明細賬是提供明細核算資料的指標,它是對總賬賬戶的具體化和補充說明。
4.總賬和所屬明細賬核算的內容相同,都是核算和反映同一事物,只不過反映內容的詳細程度有所不同。兩者相互補充,相互制約,相互核對。從其提供指標之間的關系來看,總分類賬戶對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起到控制和統馭作用,而明細分類賬戶對其總分類賬戶起著補充和說明的作用。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