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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一、稅收和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稅收概述
1.概念: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和實現國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強制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
2.特征:(1)強制性;(2)無償性;(3)固定性。
3.作用:資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穩定經濟;維護國家政權。
(二)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1.概念:略
2.內容: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審核;稅款征收;稅務稽核;行政處罰;可以概括為:稅款征收、稅務管理和稅務檢查三個方面。
3.稅收征收管理的意義和作用(略)
4.稅收征收管理的核心:依法治稅
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我國現行稅收法律體系
稅種分為七類:流轉稅;資源稅;所得稅;特定項目稅;財產行為稅;農業稅和關稅。
(二)我國稅收征收管理體制
1.分稅制: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地方稅;
2.稅務機關分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海關。
(三)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稅務管理;稅款征收;審批減免稅、退稅和延期繳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其他。
(2)義務:宣傳稅法及輔導;保密;辦理稅務登記;受理減免稅、退稅和延期繳稅申請;回避;其他。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知情權;要求保密權;享受減免稅和出口退稅優待;請求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申請退還多交稅款;陳述和申辯權;要求稅務機關賠償;其他。
(2)義務:按期辦理稅務登記;設置帳簿;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按期交納解繳稅款;繳納稅收滯納金;按期接受稅務檢查;發生爭議時,先繳納稅款和滯納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