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執業會員: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會協〔2009〕51號)(以下簡稱《登記辦法》)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將開展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凡屬我省管理的非執業會員均應參加本次年檢。
二、年檢時間
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檢內容
(一)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培訓情況;
(二)非執業會員交納會費情況;
(三)是否具有《登記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情形。
四、根據《登記辦法》第十條規定,對于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未交納會費以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執業會員,年檢不予通過。由省注協取消其非執業會員資格,收回會員證書,并報中注協備案:
(一)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四)在申請入會時,上報虛假材料的。
(五)存在嚴重違反中注協職業道德守則的行為的。
(六)未通過年檢和自行退會的。
被取消非執業會員資格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資格的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中注協申訴。中注協在收到申訴后30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并予以答復。
五、非執業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無法委托他人辦理年檢的,應向省注協提出申請,經批準可以暫緩年檢(暫緩年檢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一)在境外停留的。
(二)生育休產假的。
(三)因疾病不能參加年檢。
(四)省注協認可的其他情形。
六、對于年檢合格的非執業會員,省注協在其會員證書上加蓋年檢合格印章。
七、無故不參加年檢的非執業會員,視為其自行退會。
八、對年檢合格的非執業會員名單,省注協將在我會網站及相關報刊上予以公告。
九、年檢需報送材料及有關要求
(一)登陸省注協網站(WWW.JLICPA.ORG.CN),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年度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1)。
(二)非執業會員《會員證》;
(三)本人的相關信息如有變更事項而未報備時,應提交《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信息變更備案表》(詳見附件2);
(四)參加年檢人員請到省注協注冊部310室和312室(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辦理。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宏偉、陳綠地
聯系電話:0431-88591825/885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