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
遼注師協[2012]1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和《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等有關規定,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決定開展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以下簡稱年檢)。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在遼寧省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二、年檢內容
1、注冊會計師在事務所專職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情況;
2、注冊會計師的執業年齡是否符合規定;
3、注冊會計師完成2011年度后續教育培訓情況;
4、履行會員義務情況,如會費、業務報備、行業自律公約等制度執行情況;
5、注冊會計師2011年有無受過刑事處罰;有無因工作中犯嚴重錯誤而受到行政處罰、撤職以上的處分;
6、應進行年檢的其他內容。
三、年檢工作程序
2012年度年檢工作按會計師事務所自查、省注協檢查和復核確認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12年1月20日至2月10日)
1、各會計師事務所認真進行自查,填報《201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基本情況表》(表1)、《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表2)、《2012年度未參加年檢注冊會計師匯總表》(表3)、《遼寧省注冊會計師行業參政議政情況統計表》(表4),全面總結2011年工作,形成年檢報告。
注冊會計師填寫《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表5),撰寫工作總結。
各事務所行業黨外代表人士請填寫《注冊會計師行業黨外代表人士基本情況表》(表6)。
2、登陸會計行業管理系統辦理注冊會計師網上年檢申請。
3、協會代管的注冊會計師,于2012年2月1日至2月10日,到省注協會員部辦理年檢手續。
(二)檢查階段(2012年2月13日至4月10日)
省注協組成年檢組進行實地檢查,其中對大連地區注冊會計師進行實地抽查。具體時間安排見《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年檢時間安排表》(表7)。
為使年檢工作更加公開、透明,提高年檢工作效率,今年年檢工作仍實行常務理事或理事負責制,請省注協部分常務理事、理事(各市約委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與省注協秘書處的同志共同組成檢查組,對全省注冊會計師進行年檢。
(三)復核確認階段(2012年4 月10日至4月30日)
檢查組對各會計師事務所的年檢材料進行最后復核,提出年檢處理意見,報注冊委員會審批。經審批的年檢結果于2012年4月30日前在《遼寧日報》和省注協網站進行公告;未通過年檢的注冊會計師由省注協撤消其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暫行緩檢的注冊會計師需補辦相應的手續后再年檢。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不予通過年檢
1、注冊會計師年齡已滿70周歲的;
2、未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3、截至2011年12月31日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4、注冊會計師無正當理由不參加2012年度任職資格年度檢查的;
5、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和培訓且又無正當理由的;
6、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7、受刑事處罰的;
8、在工作中因犯嚴重錯誤,受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9、不履行會員義務且情節嚴重的;
10、其他不適合擔任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暫行緩檢
1、沒有完成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培訓的;
2、所在事務所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3、本人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4、借閱人事檔案超過6個月未還的。
六、年檢材料
1、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填報的年檢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2012年度年檢自查報告
(2)201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基本情況表(表1);
(3)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表2);
(4)2012年度未參加年檢注冊會計師匯總表(表3);
(5)遼寧省注冊會計師行業參政議政情況統計表(表4);
(6)注冊會計師行業黨外代表人士基本情況表(表6);
(7)2012年度會費交納憑據復印件;
(8)人事代理手冊或退休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注冊會計師需要填報的材料
(1)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表5);
(2)注冊會計師個人工作總結。
七、工作要求
1、參加年檢的協會常務理事或理事,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年檢工作的質量。
2、被抽查的大連地區的全體注冊會計師必須按時到所在會計師事務所接受當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