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通過考試的當年為該科有效期的第1年)。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應考人員,財政部考委會頒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應持有效的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憑證(單科成績合格通知單、免試批復文件復印件或成績核查回復單),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全科合格證管理
參加注會考試的應考人員,應該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5個年度內,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并向通過綜合測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
全科合格證上的發放日期為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