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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七、郵電通信業的稅務處理(3%)
1.包括郵政、電信及郵政、電信的相關業務。快遞業務、郵政儲蓄屬于該稅目。
2.計稅依據:取得的營業收入額。
①電信部門以集中受理方式為集團客戶提供跨省的出租電路業務,由受理地區的電信部門按取得的全部價款減除分割給參與提供跨省電信業務的電信部門的價款后的差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對參與提供跨省電信業務的電信部門,按各自取得的全部價款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
②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