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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基礎知識
1.個人住房貸款的概念和分類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的分類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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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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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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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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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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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在城鎮購買、建造或大修各類型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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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委托性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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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專項住房貸款。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低進低出”的利率政策,貸款額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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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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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或大修住房時,可同時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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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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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一手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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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用于在一級市場上購買住房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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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個人二手房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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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銀行向個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在住房二級市場上合法交易的各類型個人住房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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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轉讓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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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當尚未結清個人住房貸款的客戶出售用該貸款購買的住房時,銀行用信貸資金向購買該住房的個人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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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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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利率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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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利率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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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住房貸款的特征
(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
(2)以抵押為前提建立的借貸關系。實質是一種融資關系,是以抵押為前提建立起來的一種借貸關系。
(3)風險因素類似,風險具有系統性特點。客戶還款能力、還款意愿、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穩定性和規范性對風險的影響較大。
3.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標志著我國住房貸款業務的正式啟動。
第二階段,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及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為標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4.個人住房貸款的要素
(1)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①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證明;
②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④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⑤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貸款利率
按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上限放開,實行下限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的下限利率水平為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
(3)貸款年限
①貸款最高期限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