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是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影響金融產品價值,從而給債權人或金融產品持有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傳統觀點認為,信用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手無力履行合同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然而,由信用風險帶來的損失也可能發生在實際違約之前,當交易對手的履約能力即信用質量發生變化時,也會存在潛在的損失。
對大多數商業銀來說,貸款是最大、最明顯的信用風險來源。信用風險既存在于傳統的貸款、債券投資等表內業務中,也存在于信用擔保、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中,還存在于衍生產品交易中。
信用風險對基礎金融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影響不同。
信用風險包括違約風險、結算風險等主要形式。
(1)違約風險既可以針對個人,也可以針對企業w
(2)結算風險是一種特殊的信用風險,涉及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貨幣進行結算交易。赫斯塔銀行的破產促成了巴塞爾委員會的誕生。
信用風險具有明顯的非系統性風險特征。與市場風險相反,信用風險的觀察數據少,且不易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