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84年起,人行專門行使央行的職能1995年3月18日通過《人行法》以法律形式確定;2003年12月27日《人行法修正案》,人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交銀監會,銀監會成立于2003年4月
2.94年,先后成立了國家開發、中國進出口、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1995年3月18日通過《人行法》;2003年12月27日《人行法修正案》
3.交行87年組建,是第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行、建行04年、工行05年整體改制為股份
4.01年第一家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張家港;03年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寧波鄞州;農村資金互助社和村鎮銀行是07年新批準設立。06年12月31日郵政儲蓄銀行成立07年3月20掛牌,定位:依托發揮網絡優勢,完善金融服務。零售與中間為主,提供基礎金融服務
5.渤海銀行05年;上海銀行95年
6.06年4月26日,上海銀行寧波分行----城市商行第一家跨區設分支;:05.11.28徽商銀行城商行重組序幕;07.01.24江蘇銀行邁上臺階
7.06年12月11日,入世貿過渡期結束《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正式生效,取消經營人民幣業務地域、客戶限制,允許對所有客戶提供人民幣業務,取消對在華經營非審慎限制----標志著正式全面開放銀行業。
8.07年1月全國金融會議決定:首先推進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公開透明招標制
9.98年城市合作銀行更名為城市商業銀行
11.06年工行上海、香港同步上市;中行先后兩地上市。建行05年在香港上市,唯一沒有在上海上市。交行05年香港07年上海上市
12.交行87年組建,是第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建04年、工行05年整體改制為股份。農行自07年2月正式開始股份制改革,截至2007年4月尚未完成。
13.截至07年4月,中國銀行業協會設有5個專業委員會:法律、自律、從業資格認證、農村合作金融、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
14.06年9月在上海成立的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成立于99年;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于93年;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90年
15.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是從84年同業拆借市場開始的。同業拆借市場屬貨幣市場。90年底滬、深證券交易所成立,標志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形成,股票市場屬于資本市場16.2004年10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放開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許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2004年10月29日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下限管理
17..從2005年9月21日起,對活期按季結息
18.《反洗錢法》2006年10月31日審議通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大額和可疑》于2006年11月6日通過,2007年3月1日施行
19.2003年12月27日《關于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通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06年8月27日通過《破產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1.《擔保法》于1995年通過并實施
22.《物權法》于2007年3月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3.《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于2007年2月9日通過生效。
24.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并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共同構成了我國的債券市場。承辦柜臺交易的商業銀行都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銀行柜臺交易市場可以看成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延伸,
25.《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于2006年修改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6.現行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7.從2005年9月21日起,我國對活期存款實行按季度結息
28.1979年,日本輸出入銀行在北京設立代表處;新中國第一家信托投資公司——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
29.2004年我國進一步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制度。
30.現行的《票據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過修正并開始施行1、境內機構原則上只能開立1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2、銀行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所以核心資本不得低于銀行資本的50%。
3、資本監管方面改進之一:規定了0、20%、50%、100%的資產風險權重系數,取消了10%和70%的資產風險權重系數
4、勞動力人口是指年齡在16歲以上具有勞動能力的人的全體。
5、我國銀行開辦的外幣存款幣種9種:美、歐、日、港、瑞郎、加元、英、新加坡元、澳元(這3個外匯采用間接標價法
境內機構原則上只能開立1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6、個人房貸中,貸款與房價款比例最高為80%;貸款人發放自用、款、商用、二手車貸80%、70%、50%;車貸期限(含展期)不超過5年。二手車貸不超3年。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10年。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最長8年
7、貸款展期不超原貸期限一半,累計不超過3年
8、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證券公司期限最長不超過91天
9、本票提示付款期限為2個月
10、央行票據期限通常為3個月、6個月和12月
11、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總額原則上按照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
項目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可以下浮,但不得超過10%,上浮不作限制;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12、《新資本協議》規定銀行的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于4%。銀行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所以核心資本不得低于銀行資本的50%。;規定了0、20%、50%、100%的資產風險權重系數,取消了10%和70%的資產風險權重系數
13、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銀監可以實行接管。接管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14、大額交易標準:單或累計20萬等值1萬美元現金收支(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等);單位賬戶之間200萬等值20萬美元轉賬;個人賬戶之間,以及個人賬戶與單位賬戶之間單筆或累計50萬等值10萬美元劃轉;跨境交易一方為個人單或累等值1萬美元
15、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