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動性風險管理
流動性是指商業銀行在一定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獲取資金用于償還債務或增加資產的能力,其基本要素包括:時間、成本和資金數量。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因無力為負債的減少和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而造成損失或破產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保持良好的流動性狀況對商業銀行運營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①增進市場信心,向市場表明商業銀行是安全的并有能力償還借款;
②確保銀行有能力實現貸款承諾,穩固客戶關系;
③避免商業銀行的資產廉價出售;
④降低商業銀行借入資金所需支付的風險溢價。
第一節 流動性風險識別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體現在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兩個方面。
①資產流動性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資產可以隨時得到償付或者在不貶值的情況下出售,即無損失情況下迅速變現的能力。變現能力越強,所付成本越低,則流動性越強。
背景知識:流動性資產
流動性資產主要包括:現金,超額準備金,可在二級市場隨時拋售的國債、債券、票據和其他證券類資產,短期內到期的拆放/存放同業款項、貸款、貼現、回購、證券類資產和其他應收款,其他短期內可變現的資產。巴塞爾委員會將銀行資產按流動性高低分為四類:
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
其他可在市場上交易的證券;
商業銀行可出售的貸款組合;
流動性最差的資產。
②負債流動性是指商業銀行能夠以較低的成本隨時獲得需要的資金。籌資能力越強,籌資成本越低,則流動性越強。由于零售客戶和公司/機構客戶對商業銀行風險的敏感度有差別,因此負債流動性應當從零售和公司/機構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背景知識:流動性負債
流動性負債主要包括:活期存款、短期內到期的拆放/存放同業款項、中央銀行借款、定期存款、發行的票據和債券、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其他短期內應支付的負債。
6.1.1資產負債期限結構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結構是指,在未來特定時段內,到期資產數量(現金流入)與到期負債數量(現金流出)的構成狀況。最常見的資產負債的期限錯配情況時,商業銀行將大量短期借款(負債)用于長期貸款(資產),即“借短貸長”,因此有可能因到期支付困難而面臨較高的流動性風險。
通常認為商業銀行正常范圍內的“借短貸長”的資產負債結構特點所引致的持有期缺口,是一種正常的、可控性強的流動性風險。
背景知識:國際最佳操作實踐
香港金融管理局規定的法定流動資產比率為25%。除此之外,香港金融管理局建議商業銀行將一級流動資產(可在7天內變現的流動資產)比率維持在15%以上,并保持7日內的負錯配金額不超過總負債的10%,1個月內的負錯配金額不超過總負債的20%。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結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商業銀行對利率變化的敏感程度直接影響著資產負債期限結構,因為任何利率波動都會導致商業銀行資產和負債的價值產生波動。外部市場因素的變化同樣會影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
在實踐操作中,商業銀行通常選擇在真正需要資金的時候借入資金,而不是長期在總資產中保存相當規模的流動性資產,因為流動性資產回報率很低,所以借入流動性可以提高商業銀行的潛在收益。此外,借入資金還有助于保持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和構成的穩定性。
6.1.2幣種結構
對于從事國際業務的商業銀行而言,多幣種的資產與負債結構進一步增加了流動性管理的復雜程度。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規定,商業銀行應對其經常使用的主要幣種的流動性狀況進行計量、監測和控制。
商業銀行可以根據日常外幣儲蓄和/或國際支付的需要,持有“一攬子”外幣資產組合并獲得無風險收益率。
6.1.3分布結構
商業銀行應當盡量降低其資金來源(例如存款)和使用(例如貸款)的同質性,形成合理的來源和使用分布結構,以獲得穩定的、多樣化的現金流量,降低流動性風險。
同理,商業銀行的資金使用(例如貸款發放)同樣應當注意貸款對象、時間跨度、還款周期等要素的分布結構。
雖然流動性風險通常被認為是商業銀行破產的直接原因,但實質上,流動性風險是信用、市場、操作、聲譽及戰略風險長期積聚、惡化的綜合作用的結果。如果這些與流動性相關的風險不能及時得到有效控制,最終將以流動性危機的形式爆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