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市場約束
8.2.1 市場約束與信息披露
1.市場約束機制及各參與方的作用
信息披露是市場約束發揮作用的基礎。監管部門是市場約束的核心。
銀行資本充足率是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2.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披露概述
(2)信息披露的要求
評價一個信息是否是重要信息的標準在于:如果缺少這樣信息,就會改變或者影響信息使用者的評估或者是決策,即為重要信息。
第一內容要全面,第二質量要高,要公正、準確、及時。
信息披露質量的標準:
全面性:包括兩點,第一是要包括并表的披露,第二要對不同的信息進行匯總;
有用性或者相關性;
時效性;
真實性;
可比性;
對重要事項的充分、完整披露。
在信息披露時,如果某些項目是專業信息,或是保密信息,商業銀行可以不披露,但是對于需要披露的信息要進行一般性的披露,并且解釋某些項目不能對外披露的事實和原因。
信息披露的媒體
三大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
8.2.2 外部審計
在我國,三方會談制度已經開始廣泛使用。三方指:監管者,外部審計機關和商業銀行。
透明的信息披露是消除信息不對稱及降低代理成本的最有效途徑,它是公司治理機制的主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