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銀行“大而不能倒”的魔咒
12月中旬以來,多家在美國有分支機構的中資銀行簽署了“生前遺囑”,約定發生風險時的處置方案。“生前遺囑”源于美國多德-弗蘭克法案的要求。
目前國內沒有類似美國多德-弗蘭克法案的相關法規,對國內銀行沒有必須簽署“生前遺囑”的監管要求。國內銀行被認為有政府信用的隱性擔保。
站在民營銀行試點即將放開、存款保險(放心保)制度和利率市場化加快推進的歷史時刻,破除國人對銀行“大而不能倒”的印象,這關乎深化金融改革的成敗。
金融危機后政府救助舉措隱含的各種顯性和隱性政府擔保,曾使得美國金融體系集中度在危機后進一步提高,“大而不能倒”的問題更嚴重,成為多德-弗蘭克法案出臺的誘因。
正在推進的多項金融改革措施,將加大銀行經營壓力,銀行倒閉的風險將上升,中國銀行業破除“大而不能倒”魔咒的必要性也因此上升。
目前正在加快推進的存款保險制度,將以商業銀行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的形式為儲戶的存款提供保障,打破政府的隱性擔保。
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后,中小銀行將首先受到沖擊。國有大行憑借國有股東的背景,可能被儲戶認為更安全。如果存款人形成政府不會讓四大國有銀行的儲戶受到損失的共識,那么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后,銀行體系的集中度可能進一步提高,更多的資金可能會涌向國有大行,國有大行也因為越來越大而更加有理由“不能倒”,從市場上獲得資金利率(包括存款利率)將與中小銀行拉開較大差距,造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而如果大行照樣可以從市場上獲得低成本資金,將難以達到利率市場化推進的初衷—促使更多金融機構在利差縮窄的壓力下支持定價更高的中小企業融資。大行憑借低資金利率的優勢,更傾向于給國企央企發放貸款。
因此,在國內普遍推廣“生前遺囑”,約定發生風險時的自救方案和處置方案,破除銀行“大而不能倒”的魔咒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應該成為存款保險制度、利率市場化等金融改革舉措的必要配套措施。
目前已明確民營資本設立民營銀行需要簽署“生前遺囑”,約定發生風險后的處置措施。這一方面可以約束民營銀行的經營行為,防止在過度追求收益過程中忽視風險,另一方面也是發生系統性風險時不向政府求助的表態。對國內占絕大多數的國有股東背景的銀行來說,這樣的約束和表態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