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第二節 原始憑證
一、原始憑證的概念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 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
↓
注,后面的記賬憑證編制要求:除了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后附原始憑證。
它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原始憑證的質量決定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二、原始憑證的種類(注意例子,一般容易出選擇題)
(一)原始憑證按其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
1.自制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或人員,在執行或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自行填制的、僅供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如企業購進材料驗收入庫時,由倉庫保管人員填制的收料單、車間或班組向倉庫領用材料時填制的領料單,還有限額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產品出庫單、借款單、工資發放明細表、折舊計算表等。
2.外來原始憑證
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從其他單位或個人直接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買材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轉來的各種結算憑證、對外支付款項時取得的收據、職工出差取得的飛機票、車船票等。
【例題•多選題】下列憑證屬于外來原始憑證的有( )。
A.付款收據
B.銀行轉來的各種結算憑證
C.工資發放明細表
D.出差人員車票
[答案]ABD
(二)原始憑證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可以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
1.一次憑證(一張憑證上只填一筆經濟業務)
一次憑證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記錄一筆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
一次憑證是一次有效的憑證。
外來的原始憑證一般都是一次憑證;在自制的原始憑證中,大部分都屬于一次憑證。如材料、產品入庫時,倉庫保管人員填制的“領料單”;支付工資的填制的“工資單”;還有收據、發貨票、銷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收料單、銀行結算憑證等。
2.累計憑證(一張憑證上一次一次填多筆經濟業務)
累計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多次記錄發生的同類型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特點是,在一張憑證內可以連續登記相同性質的經濟業務,隨時結出累計數及結余數,并按照費用限額進行費用控制,期末按實際發生額記賬。
累計憑證是多次有效的原始憑證。這類憑證的填制手續是多次進行才能完成的。它一般為自制原始憑證,最具有代表性的累計憑證是“限額領料單”、費用登記表等。
3.匯總憑證(一張憑證上一次性綜合填多筆經濟業務)
匯總憑證也稱原始憑證匯總表,是指對一定時期內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相同的若干張原始憑證,按照一定標準綜合填制的原始憑證。它也是一種自制的原始憑證。如收料憑證匯總表、發料憑證匯總表、工資匯總表、差旅費報銷單、銷售日報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原始單據不是原始憑證,由于它們不能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情況、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的依據,如:用工計劃表、材料請購單、經濟合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派工單等。
(三)原始憑證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
1.通用憑證
通用憑證是指由有關部門統一印制、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通用憑證的使用范圍,因制作部門不同而異。可以是某一地區、某一行業,也可以是全國通用。如全國統一的異地結算銀行憑證,部門統一規定的收料單、領料單,地區統一規定的發貨單等。
2.專用憑證
專用憑證是指由單位自行印制、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如領料單、差旅費報銷單、折舊計算表、借費單、工資費用分配表等。
【例題•單選題】差旅費報銷單按填制的手續及內容分類,屬于原始憑證中的( )。
A.一次憑證 B.累計憑證 C.匯總憑證 D.專用憑證
[答案]C
【例題•單選題】在一定時期內在一張憑證上連續紀錄若干同類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是( )。
A.原始憑證 B.記賬憑證 C.累計憑證 D.一次憑證
[答案]C
【例題•多選題】實際工作中,常見的匯總原始憑證有( )。
A.工資匯總表
B.一次銷售多個產品的銷貨發票
C.發出材料匯總表
D.差旅費報銷單
[答案]ACD
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想象一張發票;注意區別于記賬憑證)
原始憑證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也稱為原始憑證要素):
1.原始憑證的名稱(如,北京市商業企業專用發票);
2.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3.接受原始憑證單位名稱(開頭的客戶名稱);——記賬憑證無
4.經濟業務內容(含數量、單價、金額等);
5.填制單位簽章(紅章,代表開據單位);——記賬憑證無
6.有關人員簽章;
7.憑證附件。
四、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1.記錄要真實
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內容要完整
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需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
3.手續要完備(簽名、蓋章:誰出票誰蓋章,誰經手誰簽字)
(1)單位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員簽名蓋章;
(2)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3)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
(4)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蓋章。
4.書寫要清楚、規范。
(1)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
(2)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且填寫規范
①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
ⅰ)在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ⅱ)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寫“0”,不得用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