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存貨的清查
一、存貨清查概述
存貨清查通常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
二、存貨清查的核算
賬戶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具有雙重性質。
(一)存貨盤盈的核算
審批前:由于盤盈的存貨沒有賬面記錄,因此產生了盤盈應該予以補記,增加存貨,增加“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
審批后:存貨盤盈一般是由于收發計量或核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沖減管理費用。
(二)存貨盤虧和毀損的核算
審批前:先按其賬面成本,調減存貨,增加待處理虧損。
審批后:
屬于自然損耗造成的定額內損耗——計入管理費用;
一般經營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屬于過失人責任造成的損失——計入其他應收款;
應向保險公司收取賠償金——計入其他應收款;
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提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
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