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對賬
一、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是指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一般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檢查所記賬目是否正確。
二、賬賬核對(多選/簡答)
1.總分類賬簿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總分類賬各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數與貸方期末余額合計數應核對相等;
2.總分類賬簿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簿核對。總分類賬的借、貸方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的借、貸方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之和應核對相等;
3.總分類賬簿與序時賬簿核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期末余額應與總分類賬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期末余額核對相符;
4.明細分類賬簿之間的核對。會計部門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部門的有關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余額應核對相符。
三、賬實核對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庫存現金數額是否相符。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應每天同庫存現金實際庫存數相核對。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同開戶銀行寄送企業的銀行對賬單相核對,一般至少一月核對一次。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