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財產清查的方法
一、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
(一)現金的清查
現金清查的主要方法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相核對,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等以及盈虧情況。
實際工作中,除了由出納人員對現金進行經常性清查外,還應由清查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現金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現金由出納人員經手盤點,清查人員從旁監督。同時,清查人員還應認真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有關賬簿,檢查財務處理是否合理合法,賬簿記錄有無錯誤,以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符等等。
現金清查結束后應填寫“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并據以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二)銀行存款的清查
銀行存款清查是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有錯誤;二是存在未達賬項。
所謂未達賬項,是指企業與銀行之間,由于憑證傳遞上的時間差,一方已登記入賬,而另一方因尚未接到憑證因而未登記入賬的款項。
具體地說,未達賬項大致有下列四種情況:
1.企業已收,銀行未收;即企業已收款入賬,銀行尚未收款入賬。
2.企業已付,銀行未付;即企業已付款入賬,銀行尚未付款入賬。
3.銀行已收,企業未收;即銀行已收款入賬,企業尚未收款入賬。
4.銀行已付,企業未付。即銀行已付款入賬,企業尚未付款入賬。
其中(1)(4)兩種情況下,會使企業賬面的存款余額大于銀行對賬單的余額;而在(2)(3)兩種情況下,又會使企業賬面的存款余額小于銀行對賬單的余額。因此,在清查銀行存款時,如出現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調節表的編制方法一般是在企業與銀行雙方的賬面余額的基礎上,各自加上對方已收而本單位未收的款項,減去對方已付而本單位未付的款項。經過調節后,雙方的余額應相互一致。
[例題]2008年6月30日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為413280元,銀行對賬單余額為418900元。經逐筆核對,雙方記賬均無差錯,但發現有下列未達賬項:
(1)6月28日,企業收到轉賬支票一張,計46800元,企業已作存款收入入賬,但尚未到銀行辦理入賬手續,銀行尚未入賬。
(2)6月29日,企業開出轉賬支票一張,計70200元,用以支付供貨單位賬款,企業已作存款付出入賬,但支票尚未到達銀行,銀行尚未入賬。
(3)6月30日,銀行計算應付給企業存款利息800元,銀行已登記入賬,作為企業存款的增加,而企業未收到收款通知,尚未入賬。
(4)6月30日,銀行代企業付水電費18580元,銀行已登記入賬,作為企業存款的減少,而企業尚未收到付款通知,尚未入賬。
只起對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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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2008年6月30日 單位:元
項目(代表企業方) |
金額 |
項目(代表銀行方) |
金額 |
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 加:銀行已收,企業未收 3.銀行存款利息 減:銀行已付,企業未付 4.銀行代付的水電費 |
413280 800 18580 |
銀行對賬單余額 加:企業已收,銀行未收 1.企業收到轉賬支票 減:企業已付,銀行未付 2.企業開出轉賬支票 |
418900 46800 70200 |
調節后存款余額 |
395500 |
調節后存款余額 |
395500 |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方法,是雙方在賬面余額的基礎上各自補記對方已記賬、本單位未記賬的金額。根據雙方賬面余額和未達賬項調節后的余額是企業實際可使用的存款數額。
需要說明的是,銀行存款雙方余額調節相符后,對未達賬項一般暫不作賬務處理,對銀行已入賬而企業未入賬的各項經濟業務,不能根據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來編制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而必須在收到銀行轉來的有關原始憑證后方可入賬。
二、實物的清查方法
1.實地盤點法。是指在財產物資存放現場逐一清點數量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其實存數。
2.技術推算法。適用于煤炭、砂石等大宗物資的清查。
對各項財產物資的盤點結果,應逐一填制盤存單,并同賬面余額記錄核對,確認盤盈盤虧數,填制實存賬存對比表,作為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憑證。
三、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
往來款項的清查一般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步驟如下:
1.首先將本單位的往來賬款核對清楚。
2.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寄往各有關往來單位,其中一聯作為回單,對方單位核對后蓋章退回。
3.收到上述回單后,編制“往來款項清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