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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出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
二、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收益,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對于查明的固定資產盤盈,按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大于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與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貸記本科目。
企業取得的罰款凈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主營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發生的實際成本。
二、月度終了,企業應當根據本月銷售的各種商品、提供的各種勞務等的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銷售商品退回,可以單獨計算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本月銷售商品尚未結轉成本的,也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商品數量中減去。
三、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銷售商品等的實際成本。確定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成本的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采用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銷售成本按售價結轉,月度終了,計算并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將已銷商品的售價調整為進價。
四、本科目應按銷售及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