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憑證的概念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最初書面證明。它是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原始資料,是記賬的原始依據。如購買原材料時供貨單位提供的發票、出差乘車的車票、住宿費發票等。凡是不能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的各種單據、文件,如購貨合同、請購單、費用預算等,都不屬于原始憑證,不能作為記賬的原始依據。
二、原始憑證的種類
1.原始憑證按來源不同分類
原始憑證按來源不同可以分為兩類: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
(1)外來原始憑證
是指本單位在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往來時取得由外單位或個人填制的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如:供貨單位開給的發票、收款單位或收款人開給的收據、出差乘坐的車船票、從銀行轉來的收付款通知及其他結算憑證等。
(2)自制原始憑證
指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或人員在執行和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自行填制的原始憑證。如保管部門驗收材料時由倉庫保管員填制的“入庫單”;生產部門向倉庫領用材料時填制的“領料單”;以及由報銷人員填制的,出納員據以付款的“報銷單”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判斷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時,并不以是企業自行填制還是外部單位填制作為判斷標準的,而應從其證明的效力是來自于企業內部還是企業外部作為標準。
例題1.發票屬于外來原始憑證。
答案:錯誤,發票可能是外來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也有可能是自制原始憑證,如銷貨發票。
例題2.企業填寫的銀行進賬單屬于自制原始憑證。
答案:錯誤,銀行進賬單盡管是企業填寫的,但它并不屬于自制原始憑證,而是外來原始憑證,因為,其證明企業收到款項的作用是來自于銀行在進賬單上加蓋的款項收訖戳記。
2.原始憑證按其填制方法和手續不同分類
原始憑證按其填制方法和手續不同分為三類: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憑證。
(1)一次憑證
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干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所有的外來原始憑證和大部分的自制原始憑證都屬于一次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借款單、發票等。
(2)累計憑證
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連續記錄若干項同類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發生而分次完成的。它主要是適用于一些經常重復發生的,且有消耗定額或計劃的經濟業務,如工業企業使用的限額領料單就是典型的累計憑證,它可以在核定的限額內多次領用材料,并可以多次記載有關的業務內容。
(3)匯總憑證
又稱原始憑證匯總表,它是指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為簡化記賬憑證的編制工作,將一定時期內記載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定期匯總而另行編制的一種自制原始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的會計憑證。如根據同類原始憑證定期編制的“發料憑證匯總表”、“工資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
通用憑證指由有關部門統一印制、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
(2)專用憑證
專用憑證指由單位自行印制、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
例題3.下列屬于原始憑證的有。
A.銀行對賬單 B.銀行進賬單 C.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D.產品成本計算單
答案:BD
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原始憑證是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由于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千差萬別的,記錄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的具體內容、格式也必然是多種多樣的。但任何一張原始憑證都是作為經濟業務發生的原始證據,都必須客觀地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發生和完成情況,必須明確經辦單位、部門及人員的經濟責任。這就決定了各種原始憑證具備著一些共同的基本內容,原始憑證所包含的基本內容,通常稱為憑證要素,主要包括:
(1)原始憑證的名稱。
(2)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和憑證編號。
(3)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4)經濟業務的基本內容,包括內容摘要、實物數量、單價、金額等。
(5)填制單位簽章。
(6)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7)憑證附件。
除了上述基本內容以外,不同的原始憑證根據其所反映的經濟業務,還有著不同的其他內容。
四、原始憑證填制的要求
原始憑證的填制應根據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的實際情況直接填制(由經辦人填制,不是財會人員填制)或由財會人員根據賬簿記錄的有關資料填制。為了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準確、及時,原始憑證的填制應遵循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和填寫規范等要求。
1.記錄合法、真實
對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應如實地進行記錄,不得弄虛作假。原始憑證上所填寫的日期、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有關數據都要真實可靠,要符合有關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不可估計或匡算。
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合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規章、制度的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列入原始憑證。
2.內容完整來源:考試大來來源:考試大采集者退散來
原始憑證應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必須符合手續完備的要求,經辦業務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認真審查,簽名蓋章。項目填列不全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為經濟業務的合法證明,也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和附件。
凡是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付款人不能自己證明自己已付出的款項。
自制的原始憑證,應有經辦人員和經辦單位負責人的簽名或蓋章;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除某些特殊的外來原始憑證如火車票、汽車票外,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沒有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原始憑證應視為無效憑證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簽章。
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套寫,并連續編號,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發生銷貨退回時,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銀行的匯出憑證,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職工因公借款收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借款時,應另開收據或退還借據副聯,不得退還借款收據;經有關部門批準辦理的某些特殊業務,應將批準的文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若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應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熱門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