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和賬戶
第一節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的概念
1.會計科目的概念
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按其不同的特點和經濟管理的需要,分類核算和監督的項目。每一個會計科目都有一定的名稱,都應反映其特定的經濟內容。
2.會計科目的意義
(1)會計科目是復式記賬的基礎。
(2)會計科目是編制記賬憑證的基礎。
(3)會計科目為成本計算與財產清查提供了前提條件。
(4)會計科目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了方便。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1.按會計科目所歸屬的會計要素分
a.資產類
b.負債類
c.共同類
d.所有者權益類
e.成本類
f.損益類:又分收入類損益和費用類損益。
2.按提供核算指標的詳細程度分
a.一級科目(總分類科目,總賬科目)
b.明細科目(明細分類科目,細目)
在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統一制定,明細分類科目一般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設置。
三、會計科目設置原則
a.合法性原則: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以保證會計信息的規范、統一和相互可比。
b.相關性原則:滿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c.實用性:滿足單位實際需要。
四、常用會計科目P25
第二節 賬戶
一、賬戶的概念
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于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設置賬戶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賬戶的分類
1.賬戶按其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分類
A.總分類賬戶:根據總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于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總賬賬戶或總賬。
B.明細分類賬戶: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明細賬。
2.賬戶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分類
賬戶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分類就是賬戶按會計要素的分類。分為五類: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損益。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
1.基本結構
a.反映增加部分
b.反映減少部分
c.反映余額部分:增減變動的結果
一般情況下期末余額和增加額方向一致。
因此: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期末余額
實際工作中賬戶基本結構具體包括賬戶名稱、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所依據的記賬憑證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增減金額、余額等。
2.賬戶的格式
其簡化結構常以“T”型賬戶表示。
年 |
憑證編號 |
摘要 |
借方 |
貸方 |
借或貸 |
余額 | |
月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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