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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銀行業監管目標:促進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信心、保護公平競爭,提高競爭力。四個具體目標:審慎有效監管,保護利益、增進市場信心;增進金融了解;努力減少金融犯罪
2.銀行業協會宗旨: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
3. 各省的銀行業協會是中國銀行業協會的準會員,而非會員單位。
5. 第一家批準設立境內代表處的外資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
6.本次考試認為:金融資產管理、信托投資、財務、金融租賃公司及銀監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都是銀行業金融機構
7. 銀監會依法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實行并表監督管理;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日常管理
8.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完全屬于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服務對象限于企業集團成員,不允許從集團外吸收存款,為非成員單位提供服務。
9. 城市商業銀行可以是股份制,例如北京銀行、上海銀行等都是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
10. 貨幣經紀公司是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和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并從中收取傭金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僅限于境內外金融機構。
11.三類危機處置:已經或可能信用危機,接管或促成重組;違法經營或經管不善的撤銷;擅自設立機構或非法從事業務取締
12監管標準中注意:對監管與被管實施嚴格明確問責制;高效、節約使用監管資源
13監管措施中根據審慎監管要求的有: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
14.中小商業銀行包括:股份制與城市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