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市場風險特征與分類
4.1市場風險識別
4.1.1市場風險特征與分類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于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
1.利率風險
(1)重新定價風險
重新定價風險也稱為期限錯賠風險,是最主要和最常見的利率風險形式,源于銀行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價期限(就浮動利率而言)之間所存在的差異。這種重新定價的不對稱性使銀行的收益或內在經濟價值會隨著利率的變動而發生變化。
(2)收益率曲線風險
重新定價的不對稱性也會使收益率曲線的斜率、形態發生變化,即收益率曲線的非平行移動,對銀行的收益或內在經濟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從而形成收益率曲線風險,也稱為利率期限結構變化風險。
(3)基準風險
基準風險也稱為利率定價基礎風險,也是一種重要的利率風險。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據的基準利率變動不一致的情況下,雖然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的重新定價特征相似,但是因其現金流和收益的利差發生了變化,也會對銀行的收益或內在經濟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
(4)期權性風險
期權性風險是一種越來越重要的利率風險,源于銀行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中所隱含的期權。
2.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指由于匯率的不利變動而導致銀行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匯率風險一般因為銀行從事以下活動而產生:一是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外匯交易服務或進行自營外匯交易活動(外匯交易不僅包括外匯即期交易,還包括外匯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等金融和約的買賣);而使商業銀行從事的銀行賬戶中的外幣業務活動(如外幣存款、貸款、債券投資、跨境投資等)。
(1)外匯交易風險
銀行的外匯交易風險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為客戶提供外匯交易服務時未能立即進行對沖的外匯敞口頭寸;二是銀行對外幣走勢有某種預期而持有的外匯敞口頭寸。
(2)外匯結構性風險
3.股票價格風險
股票價格風險是指由于商業銀行持有的股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的風險。
4.商品價格風險
商品價格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所持有的各類商品的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的風險。這里的商品包括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某些實物產品,如農產品、礦產品(包括石油)和貴金屬等。
4.1.2主要交易產品的風險特征
1.即期
即期交易可在世界各地的簽約方之間進行。由于時區不同,需要向后推遲若干時間,以執行付款指令及記錄必需的會計賬目。這就是慣例規定交付及付款最遲于現貨交易后兩天執行的原因。交割日(或稱起息日)也是外匯交易合同的到期日,在該日交易雙方互相交貨貨幣。
2.遠期
遠期產品通常包括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利率和約。
遠期外匯交易是由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特定的日期,依交易時所約定的幣種、匯率和金額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最常用的規避匯率風險、固定外匯成本的方法。
遠期利率合約為另一種主要的遠期交易產品,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合約簽訂日,提前確定未來一段時間(協定利率的期限)的貸款利率或投資利率的一種合約,協定利率的期限通常是一個月至一年。遠期利率合同是一項表外業務。
3.期貨
期貨是在交易所里進行交易的標準化的遠期合同。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首次進行國際貨幣的期貨交易。1975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展房地產抵押證券的期貨交易,標志著金融期貨交易的開始。
已經開發出的金融期貨合約主要有三大類:一是利率期貨;二是貨幣期貨;三是股票指數期貨。
期貨市場本身具有兩個基本的經濟功能:一方面,期貨交易具有規避市場風險的功能。另一方面,期貨交易有助于發現公平價格。
遠期和期貨都是指在確定的未來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兩者的區別在于:第一,遠期合約是非標準化的,貨幣、金額和期限都可靈活商定,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第二,遠期合約一般通過金融機構或經濟商柜臺交易,合約持有者面臨交易對手的違約風險,而期貨合約一般在交易所交易,由交易所承擔違約風險;第三,遠期合約的流動性較差,合約一般要持有到期,而期貨合約的流動性較好,合約可以在到期前隨時平倉。
4.互換
互換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期內相互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有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利率互換主要有以下作用:一是規避利率波動的風險,二是交易雙方利用自身在不同種類利率上的比較優勢有效地降低各自的融資成本。
貨幣互換是指交易雙方基于不同的貨幣進行互換交易。
5.期權
期權是指期權買方在簽訂期權合約時,通過支付期權賣方一筆權利金后,取得一項可在選擇權合約的存續期內或到期日當日,以約定的執行價格于期權賣方進行約定數量標的交割的權利。期權交易的標的可以是外匯、債券、股票、貴金屬、石油、商品等。
一是按權利的內容,期權分為買方期權、賣方期權;二是按履約方式,期權分為美式期權、歐式期權;三是按執行價格,期權分為價內期權、評價期權、價外期權。
期權費由期權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兩部分組成:
內在價值是指在期權的存續期間,將期權履約執行所能獲得的收益或利潤。
時間價值是指期權價值高于其內在價值的部分。
影響期權價值的主要因素:
一是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和期權的執行價格;二是期權的到期期限;三是波動率;四是貨幣利率。
4.1.3資產分類
1.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
銀行的表內外資產可分為銀行賬戶資產和交易賬戶資產兩大類。交易賬戶記錄的是銀行為了交易或規避交易賬戶其他項目的風險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頭寸。
記入交易賬戶的頭寸應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具有經高級管理層批準的書面的頭寸/金融工具和投資組合的交易策略(包括持有期限)。
二是具有明確的頭寸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是具有明確的、與銀行交易策略一致的監控頭寸的政策和程序。
交易賬戶中的項目通常按市場價格計價,當缺乏可參考的市場價格時,可以按模型定價。
劃分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也是準確計算市場風險監管資本的基礎。若賬戶劃分不當,則會影響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準確程度;若銀行在兩個賬戶之間隨意調節頭寸,則會為其根據需要調整所計算的資本充足率提供監管套利的機會。
2.資產分類的監管標準與會計標準
資產分類,即銀行賬戶與交易賬戶的劃分是商業銀行實施市場風險管理和計提市場風險資本的前提和基礎。
資產分類的監管標準與會計標準的差異,主要源于二者所服從的目標不同。銀行監管當局對交易賬戶的劃分主要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不同賬戶的風險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二是計算市場風險監管資本的要求。
資產分類的監管標準的優點是直接面向風險管理,缺點是財務會計意義上的劃分著重強調的是權益和現金流量變動的關系和影響,不直接面對風險管理的各項要求。
3.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的分類現狀
在2004年中國銀監會明確要求商業銀行進行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的劃分之前,銀行普遍都沒有設立交易賬戶。
由于我國銀行普遍缺乏資產分類的經驗,不少銀行希望監管部門能出臺更為詳細和具體的指引。但是監管部門出臺更為詳細的指引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從國際、國內銀行的良好實踐看,我國商業銀行交易賬戶劃分的政策和程序應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內容:
①交易賬戶劃分的目的、適用范圍和交易賬戶的定義;
②列入交易賬戶的金融工具種類;
③列入交易賬戶的頭寸應符合的條件;
④明顯不列入交易賬戶的頭寸;
⑤交易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