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
股票發行的目的和條件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資者募集股份或增配股份的行為。
(一)股票發行的目的
股票發行的目的比較復雜,除了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需要這一主要目的以外,其它一些目的如調整公司的財務結構、進行資產重組、維護股東利益等都可引起股票發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新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經營需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起設立,即由公司發起人認購全部股票。發起設立程序簡單,發起人出資后公司設立即告完成,但這類公司規模較小;另一種是募集設立,即除發起人本身出資外,還需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總額的35%。這類公司的規模一般較大。
2、現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經營。
現有股份有限公司為擴大經營規模或范圍,提高公司的競爭能力而投資新的項目時,需增加發行股票籌集資金,人們通常稱之為增資發行。
3、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保持適當的資產負債比例。
當公司負債率過高時,通過發行股票增加公司資本,可以有效地降低負債比例,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4、滿足證券上市標準。
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很多,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股本總額。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要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總額不得少于人民幣5千萬元。因而有些公司為了爭取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就要通過發行新的股票的方式來增加股本總額,滿足上市標準。
5、公積金轉增股本及股票派息。
當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積金累計到一定的水平時,在留足了法律規定的比例以后,可以將其余的公積金轉為資本金,向公司現有股東按比例無償增發新股。另外,當公司需要資金用于擴大投資時,會選擇用股票而不是現金來分紅派息。
6、其它目的。
(1)轉換證券。指當公司需要將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債券或其它類型的證券轉換成公司股票時,要向債權人發行股票。
(2)股份的分割與合并。股份的分割又稱為拆股,股份的合并又稱為縮股。拆股或縮股時須向原股票持有人換發新股票。
(3)公司兼并。公司可以向目標企業發行本公司的股票,目標企業以其資產作為出資繳納股款,由此完成對目標企業的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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